已經為了買台北市這房子的事情 頭很痛
經過為下:
仲介帶看. 覺得不錯.先簽定要約書
帶看時我都會跟仲介說明我的自備款及大約需要的房子狀況
這位仲介也都很熱心及積極的幫我找.關於預算他也清楚
(我也有提及我不一定有保人之實)
簽要約書時.因為仲介知道我的自備.我也擔心我自己的自備會稍嫌不足
因故.簽完要約.我有特地請仲介幫我做這間房子的初步評估..(最多銀行都是說八成)
於是我心裡也算過8成 以我的薪水每月攤還的本利息 約莫3~4萬.算偏高
隔幾天.我只是想去看是否有漏水.沒想到仲介說要不要跟屋主談
我根本無意要跟屋主見面談.連房子我才看第二次.談要談什麼
連我的仲介方都還沒諮詢好我當初出要約的情況
就要跟屋主談 這不是被當箭靶...迫於無奈.我才去跟屋主談
我當初也說 沒有先說好 這樣談 不太事宜
結果一來一往 我有告知我最多願意出的價錢(與屋主就是價差40萬)
後來談不下來.我想走了...
仲介就請屋主過來了.也未告知
(當下我未知道 她不是屋主 只是屋主委託人)
屋主 口述..大家現在這樣價差40萬 實在很可惜
屋主買賣房子很多次.沒見過這麼小的價差然後就沒成交得
(這位屋主委託人是投資客)
我有告知 我的自備不是那多..多那40萬 我也真的拿不出來
更何況我根本就無能力買到這麼高
屋主開出條件 大家各折20萬 問我的意見
我當場傻在那邊 我不說話 因為我深知我拿不出來
大家僵持一會.仲介拉屋主走...
我就跟我男友在房間裡 僵持不下.因為我付不出來這麼多的錢
(房子是我要買得 我男友只是陪我去看)
後來仲介的店長進來.問我的意思.我明白告知 我沒有辦法 多20萬我拿不出來
於是仲介的店長遊說我.我都不同意.後來 仲介方說 不然你把貸款成數拉高到82成以彌補不足的20萬
我想了想..還是未答應......仲介店長遊說後 我還是沒有首肯
後來換了賣方的經紀店長來.他說他自己有貸到85成.所以是有機會得
我就說 我考慮看看.......後來我跟經紀店長 說 82~85成 我應該可以接受
但是不能有信貸 我強烈拒絕.而且一定要搭配2000億的優惠貸款 這樣條件下我會答應
經紀方店長說 那就壓85成(我心裡想 真的有辦法嗎...我本以為仲介他們會打消念頭)
我又問 85成在市場上可以達到的成效如何..經紀店長只說 他們會努力達到..
於是我們簽約............中間過程 代書都是把我放再最後一位才解釋所有的內容
讓我實為不滿 而且我當下才知道 那是屋主委託人
講到現況 因沒有氯離子檢測 所以我強烈要求一定要檢測 屋主委託人就一直說沒問題啦
我就說 不行我要約書 有提及要做氯離子.屋主委託人才答應
當下簽約時.我一直無法看到契約書的特約內容 因為代書總是把我放在最後才簽名蓋章
當下 仲介方及屋主的契約書都蓋好.我終於忍不住 詢問代書 請我的壓的特約在那邊...
代書才把契約書拿給我看 指明是那幾條 我一看到 就說我不買了
甲乙雙方確認,本標的物於簽約後七日內若經由金融機構確認無法核貸成交總價八五成之貸款(含信貸)者,
甲乙雙方同意不經催告即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乙方應同時返還既付款項。
但若因甲方未配合申貸金融機構提供申辦文件或因買方個人因素( 含信用 )致無法申貸者,甲方仍必須依約履行
我從未說 我要含信貸 這樣與我們談的不符 仲介店長聽到 看到情況不對
就把我拉出去談 我說我不買了 特約明明就不是這樣 我沒有要含信貸
而且2000億的優惠貸款 條約在那
仲介店長跟我盧很久 說經紀店長說這樣可以 我說 不是這樣得 我說的很明白
當下仲介店長說 這樣情況下 很難可以達到85成 是非常有難度得
要求我可不可以降為82成 或是有含信貸
我就不爽.明明我就不要買 你們提出方案 然後前後不一.82成~85成是我說得
但是最後說85成是經紀店長 我相信你們的專業 然後契約書 變成這樣
爭執很久 仲介方才願意把含信貸塗掉.........但我進去時 屋主委託人非常不悦
一蓋完那一條 她的合約書就拿走 就沒禮貌的離開...實為過份
但自始終 仲介未曾提及保人事宜 也未提及 審閱期的事情
問題來了:
兩三天後.簽約款我付清 要找銀行
我請仲介及代書幫忙找銀行(因為我先前找的銀行貸款成數都只有7~7.5成)
最後一家銀行與我聯繫..聽完我口述個人資料及財力.要求我提出保人才可進行審核
我告知我不一定有保人 我1~2天回覆銀行.家人無意作為擔保人...
銀行只說 這樣我們無法審核你的資格
我趕緊告知仲介及代書 他們咬定是我的問題 保人本就是天經地義...
我說 當初你們未告知須要保人 我也告知我不一定有保人
仲介方不願意幫我找銀行 要求我要拿出保人 還說 沒保人不會有銀行要做
(中間我都有提及要告知屋主這些事情)
幾天的反覆要求下 終於快一星期後 仲介方願意幫我找沒有保人的銀行 送評估
也與屋主碰面協商.屋主認為保人是天經地義 是我的問題 我強調我不知情
接著 保人是第三方的意願 我無法強迫他人意願吧!
屋主非常不悦 要我繼續履約....不然就是算我違約
怎麼這樣 屋主更一氣之下 非常沒有禮貌的離開......................
因逢用印快到了 我特地詢問代書 是否要用印.代書告知 因屋主未提及要用印
只要有一方用印 另一方他會告知 不可能於未告知情況下 用印
於是當日我又詢問 代書說法與上次雷同 代書表明 今天就不用印 用印順延 再行告知
隨後未含保人得的初步評估 都是未到8成 或是最多只有八成
仲介方又咬定 這都是歸咎於我造成得.....................這
於是仲介方始終都沒有讓屋主有其他的想法 或是退讓
我要求 倘若仲介方一直無法與屋主有協議 那我們出來談
(結論是:出來談 他們咬定是我 執意要跟屋主談)
接著過年 仲介方 表示 屋主說過年會好好想想 (我真的信以為真)
年後回來 開始送審銀行 避免爭議 但屋主的存證信函就來了 說我違約 未付用印款
(仲介方告知時 已過上述信件的時間) 格兩天才傳真給我
接續銀行結果出來 未審核通過及只有八成..
告知代書 該如何處理 代書轉達仲介方
此時屋主說 這樣是我違約 我故意延宕時間
要我賠償全部的金額
然後隨即說 屋主委託人 今天會去用印
請我今天去用印 我告知太臨時 而且 這樣也太匆促
代書才改口說三天內
=================請問這樣的情形 有何解============= 謝謝大家
先前是我真的疏忽 淚
我有電話詢問過律師
(大部分都是說 不管你怎麼做 有這條個人因素 就是很模糊)
但也有律師 說 這條合約本身有爭議度 所以 要看法官見解
才有解
再補充 若提出保人 還是不過 我猜想 仲介方及屋主委託人 勢必還是會歸咎於對他們自己有利的說法
甲乙雙方同意不經催告即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乙方應同時返還既付款項。
但若因甲方未配合申貸金融機構提供申辦文件或因買方個人因素致無法申貸者,甲方仍必須依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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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從你回覆的內容看來,仲介好像都站在賣方那邊,任何口頭上承諾都是空談,最好付諸於文字
另外,一般中古屋本來貸款就落在7成上下,已經超乎你的能力範圍內,就應該就此打住,一個月要繳3~4萬
房貸,除非不超過你薪水1/3,不然你會繳的很痛苦的。(講話直接一點,請包含)
銀行不是回覆最多貸八成嗎?那就跟你當初簽訂合約八成五有落差,所以此合約不是無條件解除了嗎?
linghungmoi wrote:
甲乙雙方確認,本標的物於簽約後七日內若經由金融機構確認無法核貸成交總價八五成之貸款(含信貸)者,
甲乙雙方同意不經催告即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乙方應同時返還既付款項。
但若因甲方未配合申貸金融機構提供申辦文件或因買方個人因素致無法申貸者,甲方仍必須依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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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很久了吧
貸不到八五成吧
那這合約不是已經無條件解約了嗎
你交的簽約款(本票?)應該是在代書那裡吧
去把錢拿回來
從這個合約來看 屋主可能可以說 你沒有保人是"個人因素"導致無法申貸
有保人的話可以貸到八五成嗎 還是無論如何都貸不到八五成?
屋主要告你還是怎樣的 你無能為力
法律上站得住腳就好 他覺得告不贏自然不會告
PTT上有一個跟你幾乎一樣的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你
我那時不懂為何還要在這合約上打轉
貸不到->最後無法付清款項->趕緊解約->好家在之前有特約可以不罰->解約拿錢 屋主房仲哭哭
還是說還是想買這間
那跟男友借個二十萬,貸八成買下來 你有房子 屋主數錢 房仲賺錢
如果是這樣的話 不要因為是你而拖過了整個流程 到時候被罰錢
我假設你是想抽身
那更應該趕快去拿錢回來 而不是在用印上面繞
搞不好什麼房仲說什麼屋主要想一想其實是要拖你的時間 讓你越陷越深
也讓準備找房子的我,如果透過仲介買房子,有很多細節真的要很堅定,甚至不需要客氣
我覺得就是有很多不老實的仲介,吃定了老實人,才會讓樓主陷入這個處境
jackychen23 wrote:
試試看,找人做保(.....)去申請房貸,然後請銀行小姐故意跑個拒絕貸款,把房子退了吧......(恕刪)
這也是個方法
或者是,找一個信用記錄不良的親人(或是沒有工作),說服他當保人,就讓他去跑核貸,如果多了這麼個樣條件的人,
還能貸到85成,那這間房子,就真的跟你有緣了,如果貸不到,也不能怪你了吧,不知道這個方法可以嗎????
這個時期,有買家願意用與總額極小差價跟屋主買,對仲介跟仲介麻吉的代書而言,莫不見獵心喜
再怎麼樣也要把你緊緊套住,煮熟的6%怎麼能讓他飛了....
希望樓主能夠找到方法,順利的解套
仲介不會想替你爭取到更好的價錢, 不論賣方或買方, 他看誰軟好欺負就壓榨誰, 任何物件仲介只想快點賣掉
手法很多, 只要進去了仲介的店, 戲碼就開始上演, 這點我也經歷過, 所以自己要強忍住站得住腳
樓主沒有保人, 這真的很訝異, 要貸那麼大筆款項不是不動產保, 就是人保, 不可能沒有保的 (除非條件特殊)
樓主如果沒有真正超級有夠么壽無敵喜歡這樣的房子, 那只要感到不悅就說no, 且表明自己有要事要先離開該店
也許今天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了, 雖然心疼有可能被沒收簽約金等款項, 但也許能花錢學個經驗也不見得不好阿!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