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夫妻兩人都在台北工作正打算購屋但因鄉下的房子(為先生爸媽居住)早在多年前直接由祖父過戶給先生所以現行各種優惠及補貼均無法適用(無自用住宅的條件)各位前輩 建議如何處理較為適當?過戶回去給公婆or其他方式?
cittyc wrote:目前夫妻兩人都在台北...(恕刪) 建議保持現況....過戶也是要費用不見得划得來,為了閃躲贈與稅將來被查出來要罰一大筆.....未來繼承更多了一條.......所以不動產過戶給長輩比較不常見........
要過戶給父母的話要先考量代書費用,(贈與的話有可能不用贈與稅,但契稅等等的稅金還是要滴).假如這些算下來覺得OK的話,在沒有其他繼承人將來會來分遺產的情況下再過戶會比較好.此外父母親若有領某些政府津貼,有可能因為名下有財產而津貼會被取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