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夫妻兩人都在台北工作
正打算購屋

但因鄉下的房子(為先生爸媽居住)早在多年前直接由祖父過戶給先生

所以現行各種優惠及補貼均無法適用(無自用住宅的條件)

各位前輩 建議如何處理較為適當?

過戶回去給公婆or其他方式?
cittyc wrote:
目前夫妻兩人都在台北...(恕刪)

建議保持現況....過戶也是要費用不見得划得來,為了閃躲贈與稅將來被查出來要罰一大筆.....未來繼承更多了一條.......所以不動產過戶給長輩比較不常見........
要過戶給父母的話要先考量代書費用,(贈與的話有可能不用贈與稅,但契稅等等的稅金還是要滴).

假如這些算下來覺得OK的話,在沒有其他繼承人將來會來分遺產的情況下再過戶會比較好.

此外父母親若有領某些政府津貼,有可能因為名下有財產而津貼會被取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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