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愛用者對Google托拉斯的看法

奇摩還是有搜尋功能,只是上次用已經不知道是幾年前,
Google搜尋是好用,但這也是Google的可怕之處。

Google本質上是廣告商,很巨大的廣告商,
尤其可怕的,它是超越國際的廣告商,可以說網路廣告大半的收益都被Google拿去,
被Google服務綁架越深的國家,越多的錢被Google不停地賺走,
長久以來會造成資金不斷流出,壓縮本地商生存的空間,
可以說已經到了國安危機的程度。

就因為Google本業是賣廣告,所以它可以提供很多看似免費的服務,
像是Gmail、YouTube之類的,追根究柢都是為了更有效的賣它們的廣告。

至於使用者的資料,我只說一句: 對美國人要求道德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我個人是很樂見Google被分拆,像當年的貝爾一樣,
可預期會帶來又一波網路的發展潮,對消費者有利。
lfjadsflk wrote:
有的之前公平會認定蘋...(恕刪)

謝謝提供,不過2000萬對蘋果像是蚊子叮一下。
而且蘋果是外商,所以敢罰,如果是國內財團敢嗎?
erdatsai wrote:
奇摩還是有搜尋功能,...(恕刪)


同意您的看法。
奇摩已經被yahoo併購,所以應該不算本土企業了。
美國政策現在正在保護美國企業,至少在川普下台之前不可能在對國內提出反托拉斯吧。不過美國總統權利有限,也很難講。
Mr.Fox wrote:


我一直覺得明明自...(恕刪)


沒有做出好產品就好那麼單純

不針對特定行業,各市場都有一個進入門檻

今天某家公司無論正派經營也好、偷搶拐騙也好,只要他的市佔率夠高,它就可以一定程度決定這個市場有多難進入

市場難進入,競爭者更少,他就能越坐大

到了市場只剩寡佔甚至獨佔之後,其他競爭者想要進入,那成本會高到無法想像,現有的公司將可以完全操縱市場

或者是某公司擁有獨家關鍵技術或法律保護,也會推進這個過程

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這個過程中和產品本身的競爭力反而關係不大

而這個結果對消費者來說是很糟糕的,也不利於進步

所以才會有反托拉斯這種看起來和資本主義格格不入的法規出現
EizonRez wrote:
沒有做出好產品就好那...(恕刪)

這位大大說到重點了。
目前Google已經實質壟斷了,且入行門檻高到無法想像,罰款對他也不會有用。除非他願意釋出統計資料,不然對各國都是國安危機。
thhuang wrote:
謝謝提供,不過2000萬對蘋果像是蚊子叮一下。
而且蘋果是外商,所以敢罰,如果是國內財團敢嗎?...(恕刪)

你可能沒看懂我前面寫的
我再簡單白話一點說明吧~

蘋果公平會這個案子,對台灣最大的影響是:

1. 原本各大電信業者跟Apple簽約,要賣iPhone就得補助高額購換機的補貼給用戶 >> 蘋果敗訴以後 >> 電信商不需要支付高額補貼金給用戶並壓低iPhone用戶的實際入手成本,也可以賣iPhone了

2. 以前跟電信業者綁約購買手機, iPhone是所有手機之中,電信商補貼金額最高的機種. >> 蘋果敗訴以後 >> 台灣消費者從此以後不再有實質的手機高額補助, 基本上幾乎所有費率都是買空機會比綁約買iPhone划算...
(以前有一段時間,電信商其實很不喜歡推iPhone,反而去推其他手機,因為賣iPhone的利潤太低 , 但是想買iPhone的人永遠是最多的, 有的人甚至兩人一起辦,一人拿空機一人拿吃到飽合約...)

兩千萬罰款根本不是重點~
這案子之後對台灣的電信市場遊戲規則的改變才是真正重點!
還有一個雖然不是公平會開罰,但也是案件罰款金額很小,但影響台灣很重大的案件:

2011年(郝龍斌當市長的時候) 北市府處罰 Google 100 萬的案子
也是讓台灣App開發產業落後他國很重大的原因之一

當年Google 與台北市政府針對 Android Market 退費機制爭議,
(北市府認為App應該要比照網購7日內"可無條件退款"...)
導致 Google 直接關閉台灣地區 Android Market 付費軟體購買服務很長一段時間,
讓許多開發者根本不想開發台灣Android市場的App...(因為你沒辦法賣錢)
也是間接讓台灣對發展App市場比他國發展遲緩,導致進入市場牛步的元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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