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愛用者對Google托拉斯的看法

歐盟對Google進行反托拉斯的處罰非常嚴重.
不可否認, Google實在是太好用了, 網頁又乾乾淨淨, 搜尋速度又快, 根本無敵, 沒有人能離開Google, 萬一哪一天斷糧了怎麼辦?
但細想, 這些無價的使用者行為分析, 是不是應該由國家保管比較好? 政府可釋出這些資料供各行各業或學術機構授權使用?
以台灣而言, 二十年前Google還未進入中文市場時, 有奇摩和中正大學搜尋可用, 後來Google進來之後就沒人理會了.
我們是不是應該對Google提出反托拉斯調查?

以下純屬玩笑:
政府也不用像中國做那麼絕, 就故意讓Google變很慢, 慢到大家受不了自然淘汰. 然後由台大或工研院發展本土引擎來競爭. 有點像關稅壁壘. 但不知到這樣會不會違反公平競爭被美國媽媽制裁?

想聽聽資深網友的看法
thhuang wrote:
歐盟對Google進...(恕刪)


我一直覺得明明自己沒能力能推出能夠與之匹敵的產品,打不贏人就要說人壟斷再罰一大條錢,以前的Microsoft現在的Google都一樣~產品不好誰要用?自己斷不開又要用競爭法處罰別人真的有夠莫名其妙的
尤其是作業系統~怎麼不順便罰那些只在特定作業系統上推出軟體的軟體商呢?因為這些軟體商也不是傻子
Mr.Fox wrote:我一直覺得明明自己沒...(恕刪)


節錄自Wiki:
競爭法或反托拉斯法,有3個主要部分:

禁止限制企業間自由貿易與競爭之協議或行為。這特別包括由卡特爾造成的對自由貿易之抑制。
禁止主導市場的公司濫用其主導力量之行為,或易於導致此類主導地位之反競爭行為。此類行為包括掠奪性訂價、搭售、價格欺詐、拒絕交易等等。
監督大型企業的合併與收購,包括部分合資企業。被認為會威脅到競爭過程的交易可被完全禁止,或為「附款」同意,如賦予分離部分合併業務之義務,或提供基礎設備給其他事業,使其能繼續競爭。

這個法案其實蠻重要的, 幾乎文明國家都有這個法, 身為使用者的你我, 更應該知道這個法保障我們什麼?

著名的AT&T拆分案就是個例子. 當企業以壟斷市場後, 可自行主張定價策略, 或用商業手段阻止競爭者的加入.

在台灣叫做公平交易法, 其委員會於1992年成立, 但範圍很廣泛, 似乎沒看到有提出過甚麼反托拉斯的裁罰, 可能因為目前台灣的產業還沒有出現絕對壟斷的企業. 但對於國外的企業, 我們是有權提出的.
thhuang wrote:
節錄自Wiki:競爭...(恕刪)


這........我了解....
這只是我對於這法的個人感受........嘆氣
Mr.Fox
-Pubcrawlhk- wrote:
in America...(恕刪)

Yes, I know that, but many people live in Taiwan only trust the search result of Google.
The default search engine is Bing in Windows, but I'll change that to Google immediately after I complete the system installation.

我知道, 但目前多數台灣人包括我還是比較相信Google的結果.
Windows預設搜尋引擎為Bing, 但我裝完系統第一件事就是下載Chrome, 然後只用Google引擎.
thhuang wrote:
節錄自Wiki:競爭...(恕刪)

我記得統一要併購維力時就被公平會駁回了
因為合併下去泡麵市場會太集中
我們台灣的第四台業者基本上已經是壟斷的了,因此他們可以決定要那些頻道商上架..
所以他們當年中華職棒榮景正好的時候就限制境外的運動頻道上架來扶持緯來.. 並壓低簽約金..
中天這些頻道也因此拼命放送.. 許多的產業其實都已經是壟斷了只是我們對那些市場不了解..
托拉斯是一個避免過度資本主義的限制法案.. 其實已開發國家都會實行..
只是我們台灣根本沒有實行而已.. 我們台灣對這種東西的觀念還很薄弱呢..
moonmoon0728 wrote:
我們台灣的第四台業者...(恕刪)


其實不是觀念薄弱,而是政商勾結的結果。
政府定了這個法,也要找到能夠用這個法的人。人都被收買了要怎麼對財團定罪?
thhuang wrote:
在台灣叫做公平交易法, 其委員會於1992年成立, 但範圍很廣泛, 似乎沒看到有提出過甚麼反托拉斯的裁罰, 可能因為目前台灣的產業還沒有出現絕對壟斷的企業. 但對於國外的企業, 我們是有權提出的....(恕刪)

有的
之前公平會認定蘋果違反公交法罰 2,000 萬,蘋果抗罰敗訴

多虧這個案子
我們購買iPhone手機的最優惠折扣幾乎都沒有了~
現在在台灣買iPhone手機搭門號方案絕對是個凱子的行為~
買空機要划算的多~

當年一堆人還說公平會罰的好...
(從這個案子實際獲利的是電信業者,不是使用者,因為電信業者從此之後不必再負擔高額的電信補貼給最熱門的Apple iPhone...)
中國就是直接由政府蒐集這些資料,或者強制民間企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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