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房屋裝潢原本去年12月底就該完工的, 但是因為沒跟設計師簽約並訂定完工日期, 導致現在已經三月底了還沒完工, 所以要求設計師簽一份完工切結書, 設計師也很配合傳真了一張已簽名的完工切結書過來, 但是我們看了之後發現裡面的附加條文 :

1.我方無法依約工程完工期限, 如期交付本案業主, 我方須依約總工程金額之千分之一為每單日, 做為賠償甲方之延遲交屋罰款.(一般大樓管理委員會規定之非准予施工日期為計算天數)
2.驗收修繕期間不在此限.



請注意看上面紅字部分, 一般社區都會規定只有星期一至五可以施工, 六日不能施工, 非准予施工日期為計算天數, 是不是意思就是只能一星期用不能施工那兩天去計算? 這不是反了嗎?

我們公司法務看了也認為那句是指星期六日 而不是 星期一至五, 而且那句話我想有點中文能力的應該都看得懂吧,
後來同事在MSN上問設計師那句附加條款, 對話如下 :

我同事 :切結書上面 (一般大樓管理委員會規定之非准予施工日期為計算天數) 是指 延遲交屋 一星期只能算兩天單日金額?
設計師 : 你解讀錯誤吧 .
設計師 : 是管理委員會所不能施工的天數無法列入計算

我同事 : 對啊˙ 那應該上面那條要寫 除外 吧
我同事 : 就是 扣除非准予施工日期
我同事 : "非" 要拿掉 或是 加上 非准予施工日期除外

設計師 : 我這個合約是律師看的
設計師 : 如是要拿掉
設計師 : 我必須先問過




請各位幫我們看一下 是我們中文能力有問題嗎?
文章關鍵字
拖了3個月喔?!
要不要考慮直接把名稱公佈阿?
3個月還真扯!
focus.anson wrote:
拖了3個月喔?!要不...(恕刪)


重點是大約只有8坪..不過剩最後一些就算了, 我同事自己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傻傻信任一個網路上的設計師還沒簽約就付錢, 算是花錢買教訓吧~

110elibom wrote:
(一般大樓管理委員會規定之非准予施工日期為計算天數)


小弟認為要排除以後有文字上的糾紛

直接寫日曆天或工作天是最快最簡單的方式
yaway wrote:
小弟認為要排除以後有...(恕刪)


他這樣寫 , 是保障

因為有時候 , 大樓管委 , 會要求每天施工時間
所以有時候一天根本做不到幾小時

合約條文內容並非死板板的不可變通
如果雙方在解讀上有所出入
建議不如捨去拘泥的咬文嚼字
以更直接白話文的方式註明之
公佈出來吧

讓這種國文造詣優秀的設計師露臉吧

看看他工作生涯還有幾個三個月
noheal wrote:
他這樣寫 , 是保障...(恕刪)


重點是我們公司的法務說, 沒有那種 只能用部分施工日做計算, 一律都是一星期七天去算, 因為他沒完工 每一天都是屋主的損失, 屋主又不能在非施工期間可以搬進去住, 銀行繳的貸款利息 也不會因為非施工時間 而不用付利息. 因為沒完工 導致在外面租房子 每天都是要付房租費.
依我看,他是想要以時間換取空間,看誰先沉不住氣,反正他已拿了大部分的工程款了,最後你那位同事還是會很傷哦。
替你那位同事加油 !
千萬 別中那位設計師的詭計,立即採取法律行動吧,而且要公佈這個可惡的人免得禍害人間。
真的很爛!!! 尤其看到設計師的回應.....

小弟本來也有考慮想請這位設計師來估價的,還好有看到這幾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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