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於上個月購置一間83年的中古華廈二樓,總共為八層樓,每層四戶
該華廈並無專門之管委會,而是由住戶輪流當主委,此棟建築有進行二工,小弟因為本身
是從事建築結構設計,因此有去建管處調建築竣工圖以及結構圖,圖面可參酌下網址:

由於圖面下方標示的範圍為起照人自己之土地,因此當初建築師地基設計時,就有將地基
蓋至這個區域,但二樓以上此範圍不包含在建築面積內,也就是說圖面標示的範圍均為建
商二工的範圍。
小弟購置即為二樓左下角這戶,這層樓與其他樓層不同是,原設計規畫南面兩戶為住商混
合用,而北面兩戶為純住宅,因此南面兩戶有設置一個獨立樓梯做為進出口,此樓梯只供
二樓此兩戶使用,三樓以上之四戶進出口均使用電梯玄關區域做為進出口。
而關於圖面北側原儲藏室上方的牆,原屋主是告知可以打通做為進出大門,因為該牆為電
梯玄關旁的牆,牆厚為12cm,判斷可能為0.5B磚牆,但也有可能為鋼筋混凝土牆,由於該
道牆三樓以上沒有,並且並非連結於主結構柱體,因此我判斷並非結構牆體,只做為分戶
牆之用途
以上是這層樓的基本概況,現階段小弟有幾點問題想請教 :
1.現因為前屋主有告知該牆面可打通做為大門,而小弟家中有長輩及嬰幼兒,也考慮打通
改成進出口,小弟有考慮去申請裝修許可,但因本棟樓本身就有二工的部分,擔心申請後
竣工查驗會出問題,畢竟此二工範圍不小,而且為整棟樓二~八樓均為二工,畢竟總不可能
整棟樓該範圍全部拆除
2.小弟此次考慮裝修為室內木櫃,以及多隔一間輕隔間出來,及天花板裝修,請問是否符合
簡易裝修之要件??
以上問題還麻煩各位裝潢界先進能告知較妥善的做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