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最近考慮裝修房子,一位公司人員來解說時,表示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要6萬,完工之後還要再花6萬申請證明?是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嗎?所以一共要花12萬?不過大家不是都說只用花6萬嗎?如果只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然後不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有這種事情嗎?
補充:是五樓以下老公寓
1.增設一間以上的起居室
2.增設衛浴(還必須取得樓下的許可)
符合上述其中一點才要申請
我最近剛好也是在裝修,爬了很多文章,每一篇講的都不太一樣
後來自己研究法規,也打到建管處確認好幾次,就是上述的條件沒錯
網路上最常看到的錯誤說法是有釘天花板就要申請
這絕對是錯的喔,釘天花板是需要申請許可的室裝行為,並非室裝的申請要件
舉例來說,一般認為6層樓以上的華廈大樓一定要申請許可,這也是錯的,要看你的"室装行為"
6層樓以上的華廈大樓,室裝的行為是油漆、鋪設木地板=不用申請
6層樓以上的華廈大樓,室裝的行為是釘天花板、隔間=要申請
5層樓以下的公寓,室裝"沒有"增設起居室或增設衛浴,但有釘天花板=不用申請
5層樓以下的公寓,室裝"有"增設起居室或增設衛浴=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