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最近在裝潢
有 新增 位移 一些插座
對於電線套管(導線管)有些疑問想請教版上大大
因目前水電師傅
只有在泥作牆壁裡有使用導線管
其他地方皆無使用導線管保護電線
例如木作裝潢裡、天花板上、櫃體踢腳板內...等
都只有一堆電線直接拉到出線盒
水電師傅也只說電線都有絕緣保護
那些隱蔽位置也不會被碰到
不會有問題.....
請問版上大大
電工相關法規是否有相關規定呢?
PVC電纜、交連PE電纜、EPR電纜及PE電纜(在本節以下統稱為電纜)均須依下列規定施工:
1.可能受重物壓力或顯著之機械衝擊之場所,不得使用電纜,但其受力部分如依下列規定加適當保護者不在此限。
(1)採用保護管保護時,其內徑應大於電纜外徑一.五倍,若保護管很短且無彎曲,電纜之更換施工容易者,其外徑可小於電纜外徑一.五倍。
(2)電纜在屋外時,在用電場所範圍內由地面起至少一.五公尺應加保護,但在用電場所範圍外則自地面起至少二公尺應加保護。
2.地板、壁、天花板、柱等不得直接埋設,但加下列設施者不在此限:
(1)將電纜穿在足夠管徑之金屬管、PVC管等管內者。
(2)很短之貫穿處有適當之孔道通過者。
(3)埋設在木造房屋之牆壁內,在可能受釘打之部分以鍍鋅鋼板或同等強度之保護電纜者。
(4)在施工上不得不選擇在壁、門、屏等由水泥、磚、空心磚等石材之建築物外面,須挖溝埋入或穿過空心磚之空洞部分,並有防止水份滲入措施者。
3.保護用之金屬管、PVC管等管口應處理光滑以防止穿設時損傷電纜。
4.電纜穿入金屬接線盒時,應使用橡皮套圈等防止損傷電纜。
5.電纜引入用戶之用電場所範圍內時,應以規定之管路引入式施工,但住宅構內之門燈,庭園燈及儲倉間等之配線,不受重物壓力者,得在電纜上面覆蓋保護板,且無受損傷之慮者,得埋三十公分以上厚度之土質。
6.易燃性之PE電纜不可露出裝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