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黑字....如果口說為憑.....還要簽這麼多契約做啥?

他急著簽約只是為了得標,得標之後很多事可以談。

你沒有設計圖還真的簽了約....你驗收標準是甚麼????

等著被屠宰吧....。
只看到標單你也敢付定金
利害厲害
沒有設計圖怎會有估價單?? 好奇怪勒.....
你是給設計公司還是那種木工統包的?

建議可以詢問消基會,或者請教室內設計公會^^
Dr.Evil wrote:
現在裝潢真的是一個比一個還屌

感覺真的是賣方市場

小弟之前一個裝潢一千萬左右的案子找四家設計公司邀稿

那些設計公司也是不太爽來做,連格局圖都不出.....><

工程總價多寡通常不是設計公司的第一考量...
這跟業主有沒有錢沒有關西...

幾乎都會考量以下的條件再來決定要不要接案:

有沒有利潤.利潤有無大過不確定因素的損失~

好不好施工.有無違法裝潢等設施

業主好不好溝通.老經驗聊個幾句看個面相略知一二...

這些才是接案的重點!

一個設計師朋友說的....
看到你的問題,老實說蠻麻煩的,你付了30定金??
我也是從事室內相關,老實說勸你不要找他們了,現在有糾紛你會相信它們裝潢過程不會有問題??
那個估價單寫得太簡單,不敢說要框你但是想像空間大....還有老實說你設計跟裝潢分開來是一件蠻蠢的行為..除非你有自信有管道或朋友可以幫你處理,不然不要輕易這樣做....

一般設計師會先提案給設計圖甚至還有3D圖...確定設計然後報價...報價單上物件名稱、尺寸、型號、數量、廠牌等等,然後你可以跟他一件一件對....
統包當然會先報便宜一點,等你訂金付了...黑心一點的就開始痛宰你了......為啥要叫你改設計??
有可能他要找好作一點的、有可能要你做貴一點的....所以這家公司既然有問題,你確定要硬著頭皮做下去嗎?? 花這麼多錢,如果他亂搞說不定不到五年就開始出問題了......

所以我建議畫下停損點,找消基會或室內設計公會尋找解決方法......該給的就付給他,其他錢拿回來...
再來就是找原本設計師詢問看他要不要接工程,通常都會接拉 畢竟設計是他設計的....
不過前提是,他當初跟你溝通時這個設計師是一個OK的設計師@@...

有其他問題你再傳短訊給我吧!!
t0012188 wrote:
找消基會或室內設計公會...(恕刪)


找這兩個單位要幹麻??
消基會不是管這種案子的單位
且消基會不是政府機關...

室內設計公會?
你知道這公會繳費的會員是誰嗎?
他們對設計師與統包具有約束力嗎??
找這兩個單位只是浪費時間而已唷

更別說統包是不是有加入公會.....XD
大家都在雞同鴨講.
賣一個抽象的設計與服務怎麼能跟一個實體商品比....

troy4685 wrote:
拿出一份估價表讓我簽,並說等設計圖出來他可以按圖施作,不會追加預算

樓主如果你有辦法證明這一句話是他說的,你就贏了.
不然就追加預算吧.
小弟覺得2樓大大寫的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他只是很直白的把殘酷的事實寫了出來

承攬廠商的確可以把料搬到你家當作交付
這樣一來承攬廠商就不違約了

也的確優質的廠商會害怕再跟有爭議的業主往來
畢竟優質的廠商接案子都接不完了 不缺你這一家

這都是很殘酷的事實

各位業主千萬要留意 注意
合約一定要簽 細節一定要看
承攬範圍 施工期間 責任範圍 都一定要再三確認
千萬不要嫌麻煩
更不要趕著黃道吉日要開工 草草簽約
對承攬廠商來說 你不過是萬中之一
但對你而言 這房可能是你的唯一 絕對不要草草看待

不過 我也支持業主透過法律程序去爭取應有的權益
畢竟錢不好賺
但這或許會是條辛苦路 加油!!
我只能說...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以後遇到這種事情,黑紙白字寫清楚,就算我弟跟我借錢我一樣要他寫借條

因為買賣不是朋友請吃飯吃吃笑笑就各自回家

有很多細節一定要談好寫下來,這樣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當然要是我遇到,我也不甘心把訂金(或定金)認賠

現在我想就是尋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停損點吧!

版上那麼多人教導了,我也提不出更好的意見了

你退一步他讓一步,把工程順利完成,這樣你住起來也舒服....
小弟任職工程公司主管,也經常處理這類事情,能夠給大大幾點建議:

1. 估價單為上有你的簽名,這是不用推翻的事實,但是報價單太過草率,所以有爭議空間。

2. 請出示設計圖,直接告訴廠商,依圖施做(符合規格),無法額外追加工資,因為估價單上寫185W完工,所以依責任需要涵蓋設計圖面規範內容,這點在法律上你有權要求。(如果廠商說一堆有的沒的,你直接告訴他,我當初就是依設計圖發包,貴公司依現場實際裝潢報價,所以認定就是依設計報價;不然請他提出185W的設計圖,因為當初施工廠商沒有提供設計圖,所以你也沒簽名,廠商也無法告你)

3. 請善用存證信函(郵局),要求廠商依設計圖施工,並設定完工日期,如廠商未能接受,請無條件終止合約,並歸還訂金。

4. 如果廠商同意,那就列入會議紀錄,說明終止合約;如果無法同意,再到對方公司登記地的協調委員會,請第三方公正協調談判,這樣就完成合理的備案,有助於未來正式法庭(法院聲告)。

5. 如雙方已經失去互信,建議要求終止合約,避免後面工程亂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