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經驗讓你參考,先發存證信函,他應該會出面。
然後協商賠償事宜,可以先預約你居住地的調解委員會當證人,接著就會收到法院的證明。
但拿到這一紙文件還不算圓滿,因為重點還是他要確實還款,如果不還,且發現他名下無財產,也無繳稅紀錄,刻意耍賴的話,你還是沒輒阿,不過至少有一紙法院判決,以後再想辦法繼續討。
我的無良設計師現在就是在耍賴不還款,且電話都不接了...
lls29 wrote:
那要是傳不到人還辦得...(恕刪)
我愛就是愛 Canon 相機, 坐騎- T2 小折車@台灣, Dahon Mu P24 伴我回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