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na51 wrote:手動篇:https...(恕刪) 有無違法規 肯定有但你可以申請!!實際案例 樓高11層以上的3年大樓一樓大廳 未按圖說施工 雖有拿到使用執照也成立管委會 誰知 三年要做 建築物安檢無法過關!!主管機關 開立 20天改善 並複查 行政處分以上我只是說個大概總之 你可以申請看看!! 但沒申請絕對是違法!!還有個重點 要看是在哪個縣市@@管委會 沒有 行政權 一切只是受理 但人人可舉報除非你們社區很小 大家都認同但如果你樓高11層 那千萬不要試法要安檢的公務員 一切都是按法辦事 不敢隨便行事!!
tsai5059999 wrote:有無違法規 肯定...(恕刪) 我們是13-14樓的一年新大樓 在新北市 ...是違反哪個法???新建違建 16種免查報、列管例外: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6865/%E6%96%B0%E5%BB%BA%E9%81%95%E5%BB%BA%2016%E7%A8%AE%E5%85%8D%E6%9F%A5%E5%A0%B1%E3%80%81%E5%88%97%E7%AE%A1%E4%BE%8B%E5%A4%96
liaokp wrote:如果架在自己女兒牆內的話應該不屬於大樓外牆 cttseng wrote:在陽台上設置東西,如果是架在自己的專屬權利區域內,那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沒有討論的空間法規有明文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陽台的外牆 包含進入室內的那面牆也算不是說要裝就能裝
regina51 wrote:我不是裝在外牆面,而且是專屬我用的陽台上的女兒牆(不凸出外牆面),這樣也不行??? 是外牆的定義不是只有只滴水線外側包括門窗那面牆也算白話一點整個陽台都會被認定是大樓外觀除了你要裝熱水器 曬衣桿這種必須的設備外其他不是你說要裝就能裝除非你有下列條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而且如果管委會規定只能裝隱形鐵窗你有符合這個資格一樣不能裝百頁但是如果你們所有住戶都有共識在區分管理權人會議中有決議且管委會跟主管機關報備同意後或許就沒這些問題了
regina51 wrote:我不是裝在外牆面,...(恕刪) 我不住 新北市但如果你是業者 應該知道 某副市長很嚴格 現在再參選市長其餘請自己想像我說了 三年後 要安檢 我不太懂 樓高11樓 你可以免安檢我看到的是實際的案例 你可以以身試法 看會不會備馬上被檢舉或者三年後的安檢都可以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