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anacat wrote:6層以上屬集合住宅...(恕刪) 他是因為疑似有違建被檢舉不是因為裝修沒有審請許可被檢舉和他有沒有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以及 "需不需要"申請無關一樓有裝修工程 非常明顯不像樓上裝修 還要找半天才會知道是哪一戶路人經過 比較"熱心"的民眾就拍照 傳到1999主管機關就要開始列案處理了不一定是鄰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