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住家的案子好像比較不會這樣,因為就知道住在哪啊,多多少少還是會有點保留,向我大部分都是做商業空間的,被凹的才恐怖。之前做過一個案子,我做純設計,別的工班來做,後來因為這個工班少報了一個價錢,變成要追加30幾萬,業主居然要我付1/3的錢....樓主的狀況對我來說相當小咖啦,這種事情已經見怪不怪,所以我最近都幾乎不做商業空間的工程了,正所謂無奸不成商,我就不夠奸,但是其他的業主奸的可以,且都是有頭有臉的商人....所以我被凹算是剛剛好而已....
事實上有保固金這種條款 要看當初你們簽約時有無列入例如頭款 40%驗收尾款 50%一年保固金 10%所謂的保固金就是指 驗收後的那天算起 保固期限內需要負責幫忙維修保固否則可以扣住保固金不給付,此乃保護業主因為驗收後,廠商因為驗收完了也收到錢了 之後不理不睬 也不幫忙維修保固 使的業主權利受損需要另行找人維修保固。不過是否有用在裝潢業 我就不清楚了,不過我公司工廠施工合約時常會用上這條。但是還是要看開版大的朋友和設計師當初的合約內容到底如何?
JohnnyDebt wrote:凹.... 在交易的時候,對方答應多給你的或是減免的,那才能說是"凹"對方不答應,並且有先前合約明定的!卻硬是不願付清的.... 那叫做"偷","搶"! 一萬就知人品隨他去,乎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