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雲大說的全都是最佳答案~我也經歷過...你現在來不及找建築師了~該到的時候到即可~目前先不要繼續裝修~針對已告知的違建部分先做判斷和修正~等到正式文件下來以後一步一步走~到時候邊針對違建修繕~也可一邊繼續裝修~不過這樣看來你可能一定要申請室裝了~看看能否符合簡易裝修資格~如果建物繼續保持原狀~以當年的法規來看可能沒有問題~但是你一但進行裝修~又被檢舉~會採用現行法規來處理你的案件~現行法規不合法的都必須修正到合格為止
浮雲大說的真的棒也是高手,我那時也買北市公寓,怕被檢舉,心一橫,花錢去申請了施工許可證明(也還是都有送禮給鄰居)。只是沒有浮雲大那麼厲害,先把想要的地方先整理好再拍照(變成既存的事實)送件。下一次就會知道了啊…lexus234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