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ca2003 wrote:
公寓的話比較難原本住...(恕刪)
其實不是這樣耶!!
改建的分屋方式,大多還是以"原地原戶"分配
打個比方你原本的公寓是位在邊間三樓,那未來就是分回邊間位置的三樓(盡可能)
因為未來的新大樓單層可能僅5戶,原來舊公寓的地主們可能就有八戶,所以就用抽籤方式
剩下三位地主就從其他樓層開始再分.....(這是談改建比就後面的階段在談的細節,分屋)
店面的部分,建商當然還是分回給地主
建商都還是以蓋房子賣掉在獲利的,比較不會去當收租公
店面地主難談的部分,我覺得應該是建商開出來的補貼方式,店面地主不滿意吧
因為蓋房子也要個兩三年,如果再加上申請都市更新獎勵的話,就要三年多了
店面地主會短收很多很多租金
所以是建商的補貼方是沒談妥
ps小弟的淺見,供大家參考,沒有打嘴砲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