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覺得

當然少做的是要退的沒有錯
相當認同

不過施工前常常會議價,打折,再議價,再打折.........
這就算總攬承包了,盈虧自負

利潤可能已經不多了
如果基本上能又照圖完工,材料沒偷....

順利完工後又要照原始估價單(已經打折又議價)
一項一項對......
對設計公司是比較累
控制成本,符合原設計規畫,還要擠些利潤.
工程過程有修修改改難免的,有些工程損耗很難抓,也不能跟客戶多請款

如果反之,報價單基本上沒有什麼議價或打折,那他該退的,支持版主(難得的好客戶)
工程追減單是應該把燈具少的這個列入.


dkmagic wrote:
照你這樣說,幹嘛還要...(恕刪)


所以您認為設計師要百分之百精準不能有任何誤差嗎..
基本上..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並非設計師..
所以我也不是要替設計師說話..
事實上..就算設計費每坪12000元以上的設計師..也無法做到百分百精準無誤差..
所以您認為專業就是要做到盡可能零誤差..
但事實上在工程乙事..這是不存在的..
所以也請您別大化設計師了..
就算是張忠謀郭台銘..也有可能走錯一步路..
事後修繕一定是需要的..
設計師不是神..如果什麼都想的到..我想工程問題應該也會少非常多..
可惜事實上也並非如此...
尺數加減這都是難免的..
只是就我所言..大家認為尺數減少扣款=應該..
尺數增加追加=不應該..只是覺得不在同一條線上...


tpc203 wrote:
非常感謝木工工會大大...(恕刪)


TPC大..我想您誤解我的意思..
可能我表達的不夠清楚..
我並非說您不可扣除設計師款項..
我只是覺得..有時您在意那幾尺幾尺面積的同時..
您是否也知道設計師在您看不到的地方為您做了許多您看不到的工程事..
我相信您並非是那種付不起四萬塊的人..
只是不願意尺數不夠而被多收了這些錢..
但也就如我所言..若真的工程事要算..還真的算不完..
只是在這一來一往之間..不一定是哪一方佔有優勢..
只是您也不想被當潘仔敲..

在者..小弟先回覆您油漆的問題..
當然小弟個人承包並非所有油漆都需要相同費用..
長227..約七尺半..
深47..約1尺半
高25捉一尺..

透明漆部份捉一材150塊..兩底兩面..(合計四次)

桌面11.25材
側邊3材
抽屜約2材

櫃子內面上下以7.5*3=2.5(每格)
2.5*2*上下*2=10
內側板=4面算6材

11.25+3+2+10+6
32.25*150=4837+正面..總計約5000元左右..

忘了在加上背後油漆..7.5材*150=1050
所以櫃體噴漆要價6000左右..而非5000


當然這是自己的估價方式..詳細情況應該待現場而定..但誤差應該不會太大..
也有可能更便宜..


當然是否需要全額付款就看您個人和設計師如何商量...
最後我想強調的重點是..
當大家都覺得少做扣款時..
有沒有想到設計師或工班多做的..
很多不在估價單上的價目..沒有請款的..這些業主是否有看到..



小弟說說以前自己遇到的一件工程事讓大家參考看看..
我記得大約十來年前..我遇到一個客戶要做隔間牆..
當時雙面隔間一尺大概是850塊...
過程中也都算順利..
後來業主要求中間挖空..(還未施工)
當然我也是符合業主要求..挖了一個約3尺*6尺的窗孔給他..
事後請款..業者跟我說..你的價位上..要扣除這個3*6尺的空間給我..一共半坪..

我也讓大家說說..您們認為業主說的可行嗎..
後續我也在跟大家說說故事..



木工大.這就是您的不對了

您應該把3尺*6尺的廢料留在現場(那是客戶的).

要丟在算他個=清潔費=


信用至上 wrote:
哈木工大.這就是您的...(恕刪)


我跟你說真的..
我還有遇過有業主說..你在我家施工..
用我家的電..電費要怎麼跟我計算..
隔間扣窗扣門我相信應該還有人跟我遇過同樣的事情..
信用至上 wrote:
要丟在算他個=清潔費=...(恕刪)


阿這...廢料清運也是有算coco的喔

施工中垃圾清運 4000
完工清潔+垃圾清運15000

請問信用至上大大若是這樣您會虧到嗎
還是廢料還是要丟在地上要業主自己清呢??><

tpc203 wrote:
阿這...廢料清運也...(恕刪)


喔...其實我這個工地沒有垃圾清運的問題..
在來也不是施工後才進行修改..
而是還沒施作時就要多開一口窗..
所以並無修改的問題..所以也不要讓他有所誤導..
不過我覺得信用至上大大應該也是施工人員才是..

站在施工者的立場觀點和業主的立場觀點不同..
當然我這個故事也是需要有所回應才說的下去..
畢竟立場上的不同..有著不同的看法..
整件事沒有所謂的對錯問題..只是認知上的不同..
平心而論
我所接觸過的業主,多半報價後會進行議價,談妥價錢後開工
當然
工程進行中難免有些追加減帳發生
通常,
如燈具,一定是多退少補,
至於像櫃體以尺計算,玻璃以材計算,除非數量差異到一定程度才會去做追加減帳
建議,版主仍應整體檢視,是否有其他項目是多做的.....雖然,我認為這是設計師應該先提出

而流程上,應該先點交初驗,爾後才是複驗,所以版主應注意,設計師應該會以初驗當時,你未提出異議,即代表點交無誤

我是覺得,整件事情處理方式上,設計師應負絕大責任
其一,工程結束,追加減帳應由設計師提出,即便施工方覺得來來去去無所謂,但業主百百種,所以本就應該詳列相關事項
其二,當業主已經提出疑問點,理應整理相關工作日誌或施工照片,提出不可追減的理由來說服業主,絕非直接訴諸法律

重點是,為了僅僅四萬元,訴請法律協調,我怎麼算都不划算,且不管協調結果,設計師已經等於斷了一條人脈,所以,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在內,就不得而知了

tpc203 wrote:
阿這...廢料清運也...(恕刪)


對了...雄雄說到垃圾的問題..心中剛好閃過..
以下討論不針對任何人..大家談談笑笑就好..
施工過程有一個垃圾清運費..所以大家覺得清垃圾是應該的..
施工廠商做下來的垃圾本來就應該清除..這也非常合理..
但..若因為業主修改過多..而導致原有一車的垃圾可清運變成要兩車時..
這筆費用又應該誰來買單..
千萬別說不可能喔..因為還是有實例發生..
我做過林森北路七條通一個案子..
所有磚砌好後打掉...而造成第二次清運問題..
當然當下我沒跟業主請第二次垃圾清運費用..
只是就這樣的清況下..這筆費用該由誰支付..

木工工會 wrote:
所以您認為設計師要百...(恕刪)


零誤差當然不可能,但問題是專業在設計師身上不是客戶,將誤差降到最低就是設計師的責任。

再者為什麼要簽合約,就是怕雙方會有認知溝通上的問題,驗收跟合約上寫的不同,還要業主自己吞下去,這是那門子的道理,就算說是設計師貼心幫業主多做了,事後通知才說,不好意思這裡完工了不過有些部份跟當初規劃設計的有落差,所以還是要算進去

"事後修繕一定是需要的",你這觀念也叫人很難領教。
dkmagic wrote:
零誤差當然不可能,但...(恕刪)


那小弟到希望您可否告知給我或大家..要差多少才算盡可能減少..
若是您有看到名設計師黃聲源大師的誤差..或許還覺得這只是維乎其維..


業主設計師雙方溝通..老實說..您也確定設計師所說的..跟業主所想的會是相同的嗎.
當然我也不是說T大一定要把哪些東西吞下去..
硬是要扣除當然我也沒什麼太大議建..畢竟不是我的工地..也沒扣到我的錢..
所以我就說人很難伺候嘛..貼心多做了一些東西都是看不到的..
然而少做的東西就要全數扣款..我覺得您的職業應該是商人..


說真的..我個人覺得您真的不懂也不了解工程事..說再多也不會有結果..
你有你的立場..你認為怎樣就怎樣吧..
事後修繕一定是需要的..
這句話懂的人應該比你多很多..

對了..在偷偷告訴你..一份幾百萬的建築藍圖..可也是經過修改修繕的過程.
如果你有跑過建商大樓..在來討論這個修繕問題..而且修繕還不會只有一次..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