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少做的是要退的沒有錯
相當認同
不過施工前常常會議價,打折,再議價,再打折.........
這就算總攬承包了,盈虧自負
利潤可能已經不多了
如果基本上能又照圖完工,材料沒偷....
順利完工後又要照原始估價單(已經打折又議價)
一項一項對......
對設計公司是比較累
控制成本,符合原設計規畫,還要擠些利潤.
工程過程有修修改改難免的,有些工程損耗很難抓,也不能跟客戶多請款
如果反之,報價單基本上沒有什麼議價或打折,那他該退的,支持版主(難得的好客戶)
工程追減單是應該把燈具少的這個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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