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斯特 wrote:
就合約精神來說...(恕刪)
嗯..對我們是中部的房子
他認為自己都做豪宅吧 討論圖三不五時就說以前設計的豪宅怎樣...可是以前是在設計公司上班
是要溝通但他沒音訊🙄都他女友在跟我們講....
爆表的部分我們材料還沒討論過...而且我們要的需求例如:我們櫃子想多一點 他會回我們不用儲藏室那間就夠了...(我們並沒有想把家裡用的很像樣品屋,不是要拍雜誌...)而且坪數不大不知道那個價錢怎麼來的..
大大說得真好「我個人接一般家庭小坪數案子的經驗,各項優先順序依定是 金額>需求>風格
空間設計規劃不是漂亮就OK,業主負擔得起,設計的好用實用耐用卻又順眼是更重要的議題
當然有錢的業主不在意金額,空間坪數又大,當然又有不同的做法跟規劃,也更有發揮空間」感覺我們遇到的不那麼會替我們小家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