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斯特 wrote:



就合約精神來說...(恕刪)

嗯..對我們是中部的房子


他認為自己都做豪宅吧 討論圖三不五時就說以前設計的豪宅怎樣...可是以前是在設計公司上班
是要溝通但他沒音訊🙄都他女友在跟我們講....
爆表的部分我們材料還沒討論過...而且我們要的需求例如:我們櫃子想多一點 他會回我們不用儲藏室那間就夠了...(我們並沒有想把家裡用的很像樣品屋,不是要拍雜誌...)而且坪數不大不知道那個價錢怎麼來的..
大大說得真好「我個人接一般家庭小坪數案子的經驗,各項優先順序依定是 金額>需求>風格
空間設計規劃不是漂亮就OK,業主負擔得起,設計的好用實用耐用卻又順眼是更重要的議題
當然有錢的業主不在意金額,空間坪數又大,當然又有不同的做法跟規劃,也更有發揮空間」感覺我們遇到的不那麼會替我們小家庭想...
xup6xu4k wrote:
所以尾款一定要給了...(恕刪)


應該是要暫緩
合約內容對你們不太有利
似乎是以乙方立場定的
不過既然簽了
現在只能儘量找可以有爭議的地方主張權利了
合約裡規定尾款是圖面完成後給
目前應該可以朝向設計圖面須經業主認可後才算完成方向討論
業主不要的設計
應該是無法達成完成條件的
否則設計師不用管業主意見
自己畫完就可以拿錢了
業主簽完約後只能付錢太不合理
leecheelin wrote:


應該是要暫緩
合...(恕刪)

要怎麼做比較好呢...完全不了解😭
以同業來說明一下
設計費用一般從平面開始 平面確定後才會伴隨風格討論 立面 材料討論 然後3D 然後施工圖
這些是必然的順序 然後見圖收費
我是第一次看到改圖有限制的 因為光一個平面 常常就改到我翻白眼 更別說接下來的天花 立面 插座...
一個案子通通加一加 幾十次是家常便飯
所以這個合約是不太不合理

你們現在只進行到很前方的階段 就覺得不太合適 也就是說設計師也還沒施作(已經同意他畫下去除外)
另外依照你們敘述 可能目前設計師工作量占整體很少 所以設計費理論上是不應該付下去的

(以上都是看你單方面敘述的建議)
剩下法律簽約面的問題 我沒這麼專業 因為一個合約 不應該只保護某一方
裡面沒提到雇主不滿意怎麼處理?或是圖面達不到標準怎麼處理?就照片內容所示 合約真的不太合理
所以假設你敘述的是完整的內容 是應該可以不用付下去
好!但是接下來不付會怎樣?他會告你嗎?(我認為機率不太大 這合約也不合理)

xup6xu4k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一...(恕刪)


合約上沒有註明預算,事後不容易追究
原來對方是"認識"的
其實一開始如果預算是100
未簽約時,發現會追加到150就不該簽約下去
實在差太多

總共23坪的裝潢,裝修
可以幾十萬解決,也可以到二三百萬
預算不到100萬就不要做到150萬

亡羊補牢,我也覺得聽前面大大的建議
把每個該修改的細項和瑕疵列出,請他修改好
他該出的圖也應該都出完
再跟他結清吧(如果真的最後該結清,那麼他的工作必預要完成)

如果自個有時間,有了圖紙,不如找工班完成吧
至少水電,泥作的部份,找到有經驗的工班一般不會太差的
木作的部份通常是很貴的,能刪的就盡量刪(省預算)
買家具解決,一些系統櫃的部份可以請一些有名的廚具廠商(通常都有在做系統櫃)來估看看
這些都是估好多少,就是多少的,照著契約走的,不會亂加

我是覺得如果一開始沒辦法找得到可以信任的設計師,或是真的怕遇到雷
就算他真的是豪宅設計師真的很厲害,但是沒辦法在你的預算內做出你想要的東西,對你來說就是雷
100萬的預算,做23坪,他覺得做不出來,那他可以不要接
你只有100萬的預算,他硬要你加到150萬,你也可以不給他做啊

如果有時間的話,自己有空就多爬爬文,看一下大大們的經驗,心裡會有個底
再另外找設計師or工班來收尾好了...

裝修裝潢之路真的非常辛苦,以前自己找工班搞過,回想起來真的很累
但有了這些經驗,對將來幫助很大
至少知道該怎麼找工班,事後有什麼缺點,也比較會解決
樓主撐過去後,應該也會成長

認識的最貴....還是找不認識,有好作品和好名聲的設計師or工班吧 !!

=================

另外我推荐
有些格局,布置的問題
你可以下載 sweethome3d 自己畫看看,不會很難
自己試個幾次就會了,不需要學到多進階的功能就夠用了
這樣你大概知道可以知道你的一些櫃子,家具該怎麼訂製和挑選了
如果你是中古屋翻新
有十幾年以上的屋齡,那水電,防水那些相對的重要,應該先重視這防水和水管,電線的翻新。






madb wrote:
以同業來說明一下
設...(恕刪)

感謝大大
原來這合約根本沒有保護到我們啊...😞

真的...還是找不認識的比較好
不過在簽約時根本不知道估價金額變這樣
是之後簽約完第二次見面才知道變160...這該怎麼辦 如果當時還沒簽約知道會這樣當然不簽了
vivic224 wrote:



合約上沒有註明...(恕刪)


認識的最貴......

要是我就不付了,朋友做到這就好~~
要告就去告吧,民事而已我才不怕!!!

xup6xu4k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一...(恕刪)


你可以考慮把第二期拿去請教律師,可能可以連前面的第一期都拿回來...
內斯特 wrote:
就合約精神來說,你...(恕刪)


小小糾正您一下,望請別見怪

就室內設計裝修所需的圖面,以官方制定的項目來看,3D圖不是"必須" "應該"要有的,這一點大家要搞清楚~!使用者付費道理要了解,跑一張真正的3D圖要花多少時間跟完好的設備,有些人應該懂我說什麼

當然,如果想加強對於簽約成功率的提高或許這是一個加分的小動作,但對於施工上面的進行,這個動作最多只能拿來給客戶當作輔助,不另外收費是你的選擇,可是這種破壞市場的方式拿出來講對你對這業界而言都會造成傷害,殊不知很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這樣拿網路上的言論去要求馬兒們不準吃草也要給我跑跑跑

至於平面限制修改二次,立面修改三次這一點,我倒覺得不嚴苛(或許這個設計師很倒楣,老是遇到一直改圖的客戶)
有時候會發生一再改圖的情況只有兩種,一個是沒經驗的設計師抓不住業主的心,另一個則是業主本身完全搞不懂自己要的是什麼(什麼都想要)

一個圖面改了兩三次還沒進入狀況就該設停損點了,繼續下去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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