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幸福空間一連串的爭議議題大家怎麼看

窮苦人 wrote:
剛剛意外發現,居然有(恕刪)

沒錯,我也發現了。
道德的底線從來都不應該是法律
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應該要自己想清楚
一個對自己有要求而且尊重自己的人和媒體
不會做出這樣的事
即使這條界線很模糊
但道德沒有灰色地帶

我的認知是這樣
偶而看這節目
但都不覺得裝修得好看
美國節目的比較好看
剛再FB看到的,看起來不是只有拍影片使用模糊焦點的方式,連在他們的官網上有已經沒有合約的設計公司,這家媒體平台依舊繼續拿來使用與操作,這⋯⋯⋯⋯⋯⋯⋯
我只看TLC,台灣的節目沒啥水準,不是畫一畫CAD,出個3D,東西裝上去,拍的很好看,就是好設計。
 
房屋裝修,我都找老屋整合的,要有自己的工班,每一個用料都要親自看過,每一份報價都要細項/親自算過;雖然只出一張嘴&錢,沒錯,我和老婆才是真正的設計師。
wtevosky wrote:
剛再FB看到的,看起(恕刪)


這個我沒記錯的話 在合約他們就寫好他們有使用權 很像很難告
我要去翻一下合約 太久了
很多法律的東西他們都先擬好對他們有利的內容了
VIVIAN_CHIU wrote:
這個我沒記錯的話 在(恕刪)


不是說要告,而是說即便你有使用權,好像也不應該擅自更改別人家公司的資料吧?
好想知道消費者打去會怎麼說?
不知道會不會變成其他公司的案子?
xxoo1315 wrote:
https://hhh(恕刪)


厲害了,標題寫投稿,結果沒有屬名投稿人
怎麼跟一般常見的媒體大眾採用的投稿方式不同?
說實話...就算是法律上告不成....這種事件宣傳開來....在業界應該也不用混了.....我猜過沒多久應該會換個名字再重新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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