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老屋翻修遇舉報違建


bond_007 wrote:
錯誤的源頭是前屋主違建, 不是台中市都發局、不是檢舉的鄰居。
找前屋主, 要求他們為未告知是違建, 提供補償!

也請版上違建的屋主, 假如想脫手違建, 須要告知購買者是買違建。


請問樓主當時買幾坪? 入手價多少?
washichu wrote:
小資買不起新房,看了...(恕刪)

說真的,違規的蓋法當然沒話說了,那就是違規。但是你鄰居因為你違規故意想搞你要吃你的房子,那我教你怎麼做好了。你乾脆留下合法的一樓,直接免錢給一些愛喝酒鬧事的或有某些前科的人和8+9住。反正鄰居想給你便宜吃下,你就讓這些鄰居每天去跟這些人打交道,反正你還沒搬進去,他們住這麼久了,想搬也搬不了的狀況下,看他們有多厲害去處理這些狀況。不過我要先跟你說,這招是兩敗俱傷的做法,因為將來你要收回房子也沒這麼容易了!但是如果要讓這些鄰居動不動就想搞便宜買別人房子,這招絕對會讓他們吃到苦頭!
#42樓的做法值得收藏
真的就是看誰要玩誰XDD

Dural
Dural wrote:
#42樓的做法值得收...(恕刪)

只能說樓主太天真了。違建就是違建,越低調越好,結果您高調的把整個屋頂拆了往上加,難怪有鄰居看不順眼。
另外忘了問,動工前沒先準備些小禮物跟鄰居打聲招呼?千金買房萬金買鄰
原本就是違建,不論是一開始就違建,還是後來增建,
代表只有使用執照,沒有建築執照,肯定也沒繳稅。

你這個要動工只能改建,要重新申請建照,
要檢舉就給他檢舉,有官員來查就把建照拿出來,叫他滾回去。

重新申請建照改建並不需要全部打掉,
很多都只要打掉一小部分,勘查過就可以繼續蓋了。

superfat wrote:
舊房子或頂加要更新,房子頂千萬不可以拆,沒拆叫整修,拆了就要重新申請建照了,...(恕刪)

請問是鐵架不能拆 還是連舊的瓦片也不能拆



謝謝
30樓是正解!有民國60多年蓋的房子,當年很多未必有登記!我就看過民國54年建造的房子,民國96年才登記!老房子不一定是違建!只要能找到證據證明是建管前蓋的房子!樓主就翻身了!

另外從本討論串一砲而紅的程度來看。大家都是心有戚戚焉!是阿,民眾房屋有9成以上有違建問題,就代表民眾有迫切需求。但法規總跟不上民眾需求,結果都成了違法。最簡單的例子,總統府是日本時代就蓋的!它也沒申請過中華民國政府的建造或使照阿!連權狀有沒有都不知道!但按照中華民國的法規標準,沒有建使照或權狀,它就是大違建一間阿!一些人見不得人蓋新房或修大厝,看到違建就嚷著要拆,那總統府怎麼辦?
hbmans wrote:
30樓是正解!有民國...(恕刪)


不知樓主房子在哪邊?台北市針對違建修繕定義的蠻清楚的。只要在規範內就不怕檢舉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060131000900-1000415

bond_007 wrote:
錯誤的源頭是前屋主...(恕刪)

這個年頭如果透過仲介購屋,違建部分應該都標示一清二楚吧,樓主可以透露一下是哪間仲介嗎?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台中哪?
都市計畫發布時間都不同。
在都市計畫發布前 就解套了
這裏指沒使照部分

但被檢舉 違建部分是。樓頂增高。
這不予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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