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也看到不少由設計公司出保證金的文章,至於有多少比例是業者出或是設計公司出,這我就不知道了
但是就我以業者的觀點來看,有一些想法可以討論一下
很多人說使用者付費,以裝潢這件事的使用者是裝潢業者,並不是房屋的業者。另外裝潢造成的損壞,也應該由裝潢公司跟管理委員溝通協調費用,由屋主去溝通?那屋主也只是轉達給裝潢業者吧?還是不管裝潢業者怎麼惡搞都由屋主收拾殘局嗎?
另外如果屋主付了保證金,結果裝潢造成了公設的損傷,然後屋主跟裝潢業者要不到錢呢?因為合約也沒寫。我覺得這樣的爭議是會比較大的。
至於另外提到的清潔費用,這我同意是可以由屋主支付,小錢而且使用者是屋主,我本來就應該清潔,而且重點是清潔費也含在我設計的報價中,我覺得該付就付。
我也沒經驗,也想了解一下大家的想法,可以好好討論一下
D700/D2X/F100/D100/LOMO/CanonetQL19攝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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