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幸福空間一連串的爭議議題大家怎麼看

wtevosky wrote:
不是說要告,而是說即(恕刪)


耶~ 你突破盲點耶!!
只要站得住腳,找人聲援也沒什麼不對
我相信資訊流通對公眾利益有幫助

我是不知道前面一些酸言酸語的人在打什麼算盤
有幾個第一天註冊的,還有註冊N年卻只來回這一篇的
你們在怕什麼嗎?
看完第一樓就看不下去了。

全都是在檢討被侵權的人。
那個爛節目還有人要看 真怪
有夠俗氣的裝潢 花錢上節目????
之後就是名設計師了 因為上了節目
看過影片的人,反應應該都差不多⋯
可以順便看看影片下方的留言串。

至於新帳號來回覆的版友,可能是對這話題太有感,不過密碼要寫起來,不常用之後就忘記了。
民事侵權不告不理的,自己的權利自己維護,別人幫不上忙.

如果覺得有被侵權,應該是提告來追討自己應有的權利!!
讓法官來評斷有無被侵權,若告不贏就不是被侵權,也沒有強制執行之力

~~聲討別人在我個人見解是沾別人的光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
看了某些人的回覆只覺得...難怪LoFi House那麼多粉絲啊
幸福空間這幾年播放的案子真的越來越俗氣且沒有美感,看到後面都會覺得台灣人的美感怎麼會這麼差.....,但後來想想這些都是設計公司花錢買來上的節目也無可厚非,畢竟要賺錢也只能撥放.....,但真的很擔心台灣人的美感訓練被這些電視節目教壞了...
每個人對美感的見解不一樣,毋須批評他人的審美觀,
況且有美感,但不好住不實用的房子,真的是沒意義
Tracy k wrote:
每個人對美感的見解不(恕刪)

也有可能出現沒美感,不好住也不實用啊。

這件事情不管有沒有侵權,就我這外人來看就是有夠沒商業道德。
拿別人的作品來當成自己的介紹,不管是對原創作者還是消費者都非好事,
當然道德只於律己,不過也就別怪別人批評水準差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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