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ydear wrote:
我是覺得樓主大概想...(恕刪)
我不覺得這是小事耶,
樓主已把自己需求特別跟設計師說了(例如他說玄關那裡要有鞋櫃),
設計師理應紀錄屋主需求,並以此需求下去做規劃設計,
若設計師他有更好的想法或覺得屋主說法的不妥,也要事先跟屋主溝通或說服屋主同意才行吧?
屋主沒提到的部份,設計師才能以他專業專長去發揮,
這個案件光室內坪數就有80坪,若以一般大樓公設比33%至35%來說,
他買的總坪數不含車位就是130坪以上的大宅或豪宅了,
設計費一坪8000,室內80坪也就是說,光設計費他就拿了64萬,
這樣的施工品質,這樣的不在乎案主需求,不尊重屋主,
就算僅是20坪的小案,也都是屋主的血汗錢,
同理心來想,每一間房屋都是屋主多年打拼的心血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