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施工安全問題....法律高手請解惑

目前找好設計師要進行中古屋房屋裝修....
因為是高樓層,父親擔心施工安全的責任歸屬
希望能在與設計師的裝潢契約上加註
想請問各位前輩
目前台灣關於施工時的一些安全責任問題
(例如:工人施工時若有東西不慎掉落,砸到樓下的汽車....是誰要負責賠償等等)
是否已經有清楚的法律條文規範
是否需要再特別加註或怎麼規範
以釐清責任,保護自己呢?
要求承包商以業主及包商為共同被保險人投保"營造工程險" ←正確名稱忘了
內容至少要包括第3責任險,單一事故理賠上限,投保保額等...........(剩下的忘了,錯了不管)

工程出了事,業主是脫不了干係的,施工期間損壞第3人財物要誰賠?
當然是廠商賠,不過這也得他們賠得起,萬一.........失火燒了
他們不倒給你看也跑給你看,到頭來,你不是還要先賠再求償?
求償曠日費時,也不一定要得到

世事難料,保險最好

合約裏當然要註明"工程期間造成損害概由承包商負責"之類......什麼什麼的
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保費還是會轉嫁到你身上,不過至少可以省卻你的顧慮


保單具體內容,打電話去保險公司問最直接有效






只是建議而已 (溜~
問看看一些大樓的管委會, 他們應該會有這類的條文
我朋友在中和裝潢, 大樓管委會就要設計師先出一筆壓金, 每天還扣清潔費

我自己的裝潢是在我朋有之前做的, 因為我的是舊公寓, 所以都沒有想到這個...

結果樓梯間弄的髒死了...樓梯扶手也撞壞...一樓大門有些師父早來給我亂弄, 害我還自費再換一樓大門的鎖...
然後後面樓下的雨遮艮人家弄的都是碎石, 水泥, 雜物...
掉下的碎石就子咂到了樓下的擋風玻璃....

弄的髒亂我真的沒辦法約束他, 早知道就加一條扣錢...


只有擋風玻璃 是工頭出的....反正我出的話最後也是從尾款扣.....

其他弄的很髒, 撞壞一些東西都要自己再弄...所以契約要寫好...

不過...我到弄完也根本都沒簽約...

pabasco wrote:
問看看一些大樓的管委...(恕刪)


的確
我們大樓管委會是會要求工程承包商先付一筆押金
不過
就像另一位大大說的
有些東西可不是一筆押金就賠得了的
記得101在蓋時,鋼板砸下來壓死人之類的新聞嗎?
而到底後來是由誰去負責
好像變成各單位互踢皮球....

但是要去保險....好像又太大費周章了
真是煩惱啊
還是不管怎樣
至少把"施工期間安全責任概由承包商負責"這條文加上去

要求這樣寫
是否會太過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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