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我們去巡了一遍, 留下一張紙, 寫了好幾個事項是我們認為不OK的地方.
所謂的不OK, 包含所謂的 "完工在即", 卻仍有設計師允諾要處理而未處理的待辦事項
當然, 還包括著...他們認為已完工, 但是外觀或使用上仍有問題的工程
今天, 設計師打來說, 要跟我約某某日(理應該是完工的日子) 來作一下點交,
我問, 針對我表列下來的幾個問題點, 都可以在某某日時一一處理完畢嗎?
她說, "之前允諾要處理而未處理" 的部份, 她會及時處理完畢
至於其他 "已經作了的工程, 但是有問題不OK的"...那些是"驗收" 的階段
叫我不要 完工 / 驗收 搞混了
我不解, 在我所工作的產業裡, 所謂的 "交貨完成" ( 完工階段 )
是指你交出去的這個產品, 是良品/ 是外觀無誤/ 是有經過品管的....符合一定的要件,
交到客人的手上後, 對方才會收貨, 收貨後客戶端自會再作進料檢驗, 以便確認產品礵實OK
(我認為這才是驗收階段)
難道裝潢這一行, 真有不同的認定嗎?
那些個在點交前便已經清楚告知的問題點
不就應該在點交前處理完畢嗎?
試問誰願意去點交了這個屋子, 卻還不能馬上入住呢?
不就好比塞給我一個半成品嗎??
哪位大德前輩們 請為小弟解惑吧...

圖A, 浴廁地壁磚說好是水泥填縫, 卻是水泥色+白水泥互相滲雜

圖B, 同樣, 壁磚也是同樣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