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2011/7/6

昨天去調解房東梁X先生還是在那裏一副我為什麼要賠你?! "你來告我阿"的樣子

法院調解員看了也直搖頭...

唉唉唉... 台灣就是有這種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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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在新店捷運總站的房子-室內灑水系統無端開啟-家當幾乎被銹水泡濕淋濕-房東推托不賠-天理何在???

影片如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9h5PdP-sDk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遇到惡質房東! 欲哭無淚!!

補充:
房東找的裝潢公司用了黑心灑水頭

補充2:
感謝各位的意見, 一聽到消防管路有可能與大樓是連結的, 找管委會似乎也有其道理...
如果有我有任何不當回覆先跟各位道歉: 對不起!

影片中有拍門牌, 承租的房子就在新店捷運總站 (到站即到家)

粗略的發生情形是, 晚上九點多, 我和女王在家, 結果天花板突然灑水, 本來從像下大雨般, 5秒內又變超級豪大雨! 約半分鐘左右警報器就響了!
在當下我就趕緊找衣服穿, 拿了公事包(裡面有公司電腦和客人的支票)往外跑, 我叫女王不要慌, 她也拿了我手機就跟著我往外逃, 要打開門的時候, 我心裡想不對, 電沒關要是大家觸電怎辦!!?? 趕快又去關總電源! 我們倆都已經被銹水淋到全濕! 逃到門外面後發現居然只有我家在灑水, 就開始拍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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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主委說: 你們已經是第五戶淹水了! 兩個星期前8樓的一戶才發生過, 都是裝潢師傅把灑水頭換過!
梁姓房東夫婦說: 這是天災! 誰都不願意發生, 我幫你問看他們(裝潢師傅)怎麼賠你!
鄭姓裝潢商說: 灑水頭材料是跟水電行拿的, 怎麼知道是不是建商的問題? 還是捷運造成的? 我們也懷疑是不是你們自己把它(灑水頭)敲壞?

(同理心看來大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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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心的網友提供法律條文, 想請教一下民法第184條適不適用?

補充灑水頭照片 (管委會, 保全拍的照片)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7樓的房子, 遇到惡質房東!!!


感謝各位各媒體關心, 如果類似情況發生在您或是您週遭的人身上, 大家會如何處理呢?
如果有任何進一步消息再和各位報告!

HNY wrote:
租在新店捷運總站的房...(恕刪)


如果是我..我也會不爽...
畢竟不是房東造成的..要叫房東賠也說不過去..
要先去查為何會無綠無故灑水..
應該是大樓的問題..
先把個人有損害的東西列表.以利後續求償問題..



台灣第一窯 wrote:
如果是我..我也會不...(恕刪)

關房東什麼事?
要也去找管委會賠吧
您的狀況
依民法441:因修繕妨害承租人之使用收益,承租人得請求免除或減少租金
民法430: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期限內不為修繕,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民法435: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份,請求減少價金;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得終止契約.
您應先向管委員提出,同時向屋主告知,如為公有物之緣故造成您的損失,應由管委會負責,也須同時告知屋主,請屋主一併出面協助,負責,上面的法條可為您的參考!
不關房東的事? 干誰事?
我跟他簽的租約, 是直接關係.
裝潢師傅是房東找的又不是我!
房東把責任推給裝潢師傅, 裝潢師傅又把責任推給材料商, 材料商又推給大陸的製造商...
找管委會賠?? 我真的佩服您...

HNY wrote:
不關房東的事? 干誰...(恕刪)


是你自己說是灑水無故開啟..又不是房東去開的..何來叫房東賠償的理由..
但房東要去了解事情倒是真的..
問題一:室內灑水系統是否跟大樓火警總系統連結在一起? 還是房子室內獨立式感應?

問題二:如為獨立式感應,是否為管線接錯、或鼠類啃咬、或自家電器引起… 要確認。

假設:
1.是大樓火警總系統故障,或其他住戶引起,導致室內灑水系統開啟,這損失找管委會。
上面的其他網友已寫了,民法上列示,不是房東造成因素,只能要求減少租金,來降低損失。
(房東找來裝潢施工,是負修繕之義務,但卻不是造成淹水的主兇)


2.如是室內獨立式,管線接錯,那找房東賠。房東賠的損失,房東自已再往施工人求償,其他依此類推

3.或是鼠類,或自家電器…那就自已摸摸鼻子自已認了。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我看過些日子會換樓下的主人上來要公道,我想他們家的天花板一定也好不到哪去了...噗...
找房東 + 1

不知有多少人看過灑水頭,還能感應啟動是否是電影看太多了呢!

現在一般的規格是 「溫度」感應灑水頭 及 煙霧偵測器!

也就是若是你家若不幸發生火災,會先聽到 煙霧警報器在叫,等室內溫度高於一定溫度時,會將灑水頭中的臘芯給溶化,就開始在灑水了!

http://www.sunchen.com.tw/index07-2.htm
http://www.firestop.tw/yellowpage/product_cg392.html

而樓主家中看來並且火場的情況,所以有可能是灑水頭的問題!

所以找房東負責是很正常的,因為房客沒有任何的錯誤行為導致灑水頭動作呀!

另外可以尋問管委會是否有人在裝潢去動到消防裝置,因為也有可能是因為有人動到,導致力壓高使其誤啟動也有可能!

但是不管如何,房東要負 100% 的協調及處理責任啦!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HNY wrote:
不關房東的事? 干誰...(恕刪)

防水系統通常跟大樓是連結的 不找管委會找誰?我才真服了你
你很倒楣但不代表你說都是對的
倒楣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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