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大家
若搬進來前無規定 不可貼窗戶隔熱紙
但現在許多住戶都入住了
管委會成立後
卻說要訂"住戶規約" 把可貼的隔熱紙格式跟顏色統一
說要維持大樓外觀
請問這樣是可成立的嗎
對於已裝的住戶權益是否受影響呢?
看了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看備註)
貼在室內窗戶上的隔熱紙 這樣有違反嗎
若住戶規約被委員修訂? 我們有辦法提出異議嗎?
以上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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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