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樓上開始漏水,漏得很嚴重甚至像下雨一樣漏下來過,這幾年樓下的天花板懸掛式櫃子整個都潮濕發霉,房間根本不能住人。
前情:天花板漏水多年好無力,該怎麼處理才對(有點複雜)
請管理委員進來看過、也請水電師傅、抓漏師傅進來看過,也去樓上看過,所有人矛頭全指向樓上的排水管或給水管。曾經要求樓上修理,樓上置之不理,管委會居中協調樓上也拒絕參加,只說「你家漏水甘我甚麼事,我家又沒漏水」、「那個樓下誰誰誰不是之前也是天花板漏水嗎?你不會去問她後來怎麼修好的?」
遇到這種腦袋怪怪的鄰居,想走法律途徑也會想說,搞不好法官判下來她也會拒不處理,一拖個幾年倒楣的還是自己。有想過從樓下打針好了,可是所有的水電師傅都說,「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但是我明明知道有所謂的打針技術,可是這些水電抓漏師傅、或者室內設計師,都覺得那不是王道。
後來,我們自己把發霉的懸掛式櫃子打掉,露出天花板牆壁,發現漏水的程度變輕了,早就不會滴水,而是像滲水一樣的水漬而已,我不懂樓上是不是有維修過,也不曉得怎麼去問她,還是說她自己有偷偷改變使用方式。
總之現在是變成「滲水」而不是「漏水」。於是我有回頭問那些抓漏師傅,他們說「還是除惡務盡啦避免夜長夢多」。傷腦筋,樓上就是不願意修理呀。
那我想請問,如果打針那麼爛,那「打針技術」是用在哪裡呢?是不是因為我都找抓漏師傅,他們不具備防水打針的專業所以反對?那我找防水廠商會得到不同答案嗎?比較會做防水嗎?
紫米飯糰 wrote:
幾年前樓上開始漏水,...(恕刪)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
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
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修繕的原因是樓上水管漏水
而樓上又有維護修繕自己的水管的義務
故可歸責於樓上的住戶未盡到維護修繕水管的責任
可要求他負擔修繕的費用
但若是共用管線,你們也要負擔部分費用
另外,你的室內裝潢因漏水造成的損害
也可一並向對方求償
以上都是民事損害訴訟的部分
勝訴後的強制執行或假扣押都是勝訴之後的事情了
可能打完官司都已經一年以後的事情
要和鄰居對簿公堂
就要有撕破臉的準備就是
如果你擔心對方依然擺爛
可以主張同法第6條第一項 第二或第三款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
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
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你可以用上述法條先要求對方讓你修繕
等修繕完後再走法律程序跟對方要錢
參考法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salina chen wrote:
因為打針治標不治本打...(恕刪)
話雖如此,但「打針」這個技術卻存在已久,要是它這麼不可靠,為什麼每個防水廠商都會做,早該被鄙棄才對。它總有個適合的用途吧,總有個非存在不可的原因吧?還是說它只會令人後悔、令人困擾,它總有區別某個族群適用吧?
至於法律途徑,我詢問過法扶律師,它說碰到這種鄰居,有時候受害者先釋出善意,會比上法院還有用。律師說上了法院判決下來,賠償的部分可以扣留她財產,但他拒絕修復讓水繼續流的話就很難強制約束。所謂的強制執行,或公權力介入,一旦要進入他的家門,就會遇到侵犯人權的問題,最後誰倒楣?還是樓下的。
管委會甚至曾勸我們考慮出錢幫她修水管,否則沒完沒了。所以這個世界真的很不公平。她是有錢富婆,也不知道是祖產還是前夫給的,房子很多但就是脾氣很古怪,還笑我們房子破沒裝潢才會漏水,我說你漏水沒修好怎麼敢裝潢,她說她家又沒漏水干她屁事,我當場啞口無言只能氣往肚裡吞。
例如高樓層外牆如果滲漏水
人又住在家裡不想有人隨時進出施工把家裡搞得髒兮兮時可以使用
又或像你這樣的狀況
但他頂多撐一陣子
不可能完全阻斷
所以最根本的方式還是要將漏水源頭完全修復
我也幫客人處理過樓上住戶不願修繕的狀況
說真的非不得已才會用到打針
因為即便打針了
廠商也不能保證能完全不再復發
但如果鄰居真的不願處理
要提升你的生活品質
這是最後可以採取的方式
但你可能沒多久又要再打針
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整治惡鄰居
但.....對於你這樣善良的人來說可能無法出手
因為是我的話我真的就會去法院告他,
雖然可能最後還是要我自己處理
但我認為不該姑息養奸.....
希望你順利解決
如果你真的不想破壞鄰居感情
又想提升生活品質
那就選擇打針吧....
紫米飯糰 wrote:
(恕刪)...
總之現在是變成「滲水」而不是「漏水」。於是我有回頭問那些抓漏師傅,他們說「還是除惡務盡啦避免夜長夢多」。傷腦筋,樓上就是不願意修理呀。
那我想請問,如果打針那麼爛,那「打針技術」是用在哪裡呢?是不是因為我都找抓漏師傅,他們不具備防水打針的專業所以反對?那我找防水廠商會得到不同答案嗎?比較會做防水嗎?
...(恕刪)
「抓漏廠商」跟「防水廠商」的確是不同的專業,但並非如你理解那般。
抓漏的重點在於找到漏水源頭,解決問題。
防水的重點在於全面性的施工,防範問題。
但不抓漏或防水都得連同樓上做施工,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打針只是能堵住現有水路(還得經驗老道才能打得好),
後續會發生的情況是:
1.水從其它地方繼續滲漏。
2.打針處地震後繼續滲漏。
正確的做法是
樓上廚房的冷熱水及排水管路重做(抓漏),廚房防水重做(防水)。
走法律途徑吧,再難搞的鄰居也要面對,這是你的權利,別讓它睡著了,畢竟你們家是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