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裝潢50萬 但業主如果要求裝潢公司開100萬的發票 請問這樣裝潢公司會願意嗎? 要負擔多少費用呢?
這不是搞死絕大多數無辜的百姓嗎??就為了你想閃縫省錢,大家都得陪葬??????國稅局不是笨蛋阿!實登之後,改變了一些課稅習慣。國稅局似乎已經開始落實按法課稅了。你想得到的,國稅局想不到嗎???實價登錄後,要減少稅金通常會從增加成本下手!過去的一些重點稽查,也跟著實登改變了。樓主想這樣做,不是也在加強國稅局朝這方面打!一棒打下去,一堆人也要跟著倒楣!
ps:我曾經實際問過國稅局承辦人。他說只有修繕房屋『主體結構』的『發票』才能列入賣屋成本。其他通通都不算!我估計一但提出發票給國稅局,他們會順藤摸瓜、一併查裝修公司的營業稅!一兼二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