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廠商:和木室內裝修工程行(無公司立案,但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查得到該工程行資訊)
合約期間:2018/05~06 月
違約時間:2019/02月農曆年後開工第2天仍未完工
當初朋友介紹這家工程行,說很多店面都請他裝修很不錯,人夫因相信朋友而簽訂了『簡易』合約,殊不知開啟了我們痛苦的裝修經驗,而且屋子買了就是繳房貸的開始~~~資金的壓力對一班上班族來說,不是小數目 !!
不管如何交代提醒,這家工程行負責人就是無法做到和我們確認施工細節後再動工,他委外的廠商施工完畢後,他也不進行驗收,所以總是一次又一次的被我們發現施工錯誤和瑕疵的施工細節,例如最讓我無法挽救的就是,交代貼整面白牆的磁磚,變成雙邊留白不對稱的花磚牆@@當初和木室內裝修工程行第一次送來的浴櫃和圖片議定的款式不符、我們得配合工程行負責人時間進行驗收或場勘、合約寫的雨遮罩可以變成波浪板、還無法入住但油漆已經開始陸續剝落~~~
不勝枚舉的錯誤施工讓我們氣怒身心在這期間,多次溝通無效,工程行負責人於合約簽訂2018/05月起至因違約願意補做工程的2019/02農曆年期間,不間斷的出國,而且都是我們在催促施工進度時,才知道他又在國外無法處理,施工錯誤都說是委外的工人或是屋子的問題,就連一塊木板貼皮,工人自行刮花,被我退件都可以間隔3個月後仍是沒有補來,更別說,欺騙我們10幾次「聲稱」可完工日期,然後又說是工人不來,他也沒辦法,我想應該沒有人像我們可以傻到這樣,仁慈的一直相信沒有信用的人 !!我們簽約對象是工程行又不是對他又轉包委外的工人!
來來回回像噩夢循環,永不止息的裝修工程,在2019農曆年後開工的第2天,我們終於爆怒喊停,就差日後是否上法院相見了~~~因為農曆年後開工的第2天,工程行負責人說要完成的收尾工作,結果是讓他又帶新的工人來重新場勘,說隔天只需一天做完的工作,結果又是做一半就走了,做全室清潔的工人在下午五點收工時突然說:「我們只做粗清,細清你們要自己找人做」,約定五點多要進行最後一次驗收,工程行負責人沒來,清潔工人才說他在別的工地沒有要來,我在現場只有傻眼以對~~~當天我們喊停,完全不再給他補做,他說我們怎麼可以說終止合約就終止合約,說我們請人收尾後有剩錢再給他,我真的不知道,他所有施工錯誤和瑕疵,我們還沒有提告求償,他居然先提要剩餘的尾款,我們現在找人收尾的工程款,我們還沒找他付已經很客氣了!!
或許該說人夫太心軟,面對違約的和木室內裝修工程行,一直給機會讓他補救,但,卻是把自己的痛苦延續,甚至是把屋況弄得更糟~~
我們的經驗,希望給大家寶貴的參考,裝修房屋真的要找有立案的公司,至少可以到公會舉報黑名單、上法院提告,可以有更多約束與保障。
就此提供部分於2018年9月與2019年2月農曆年後開工第2天拍攝的實況照片給大家參考了,如果有人可以幫忙檢舉這樣的施工廠商與品質,不要再有人像我們一樣受害,都是好事一件,做善事!哎~~~千金難買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