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部自地自建的房子現在已經到了申請使用執照的階段了(2020/5月送件),待申請完成之後,要開始施工以下:
1. 增建部分: 1~4樓頂(約10坪)
2. 內部施工: 油漆、照明設備、廁所.......等,屬於內部的部分(因為要出租,所以沒有準備要裝潢)
以上施工到完成,計畫是在2021年1月完成。

因為這棟房子設定是作為出租店面的用途,理想的作法是能夠提早招租,找到房客,先與房客討論內部的裝潢或是空間,避免油漆刷了又不喜歡,廁所蓋了又拆,不必要的浪費。

想請問大家有沒有這樣的經驗或是建議,招租的時機點在什麼時候會比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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