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加條件:
大約是民國71年左右蓋的水泥頂加,
大概是民國80年買下的,
當初有將廁所移位,以利辦公使用。
裡面很多木作,
因為隔壁頂加多年無人居住,
長年滲水到我家,
去年已花20萬重新裝潢,
但今年又濕了…
目前希望:
所有木地板、櫃子全拆掉,
角料換成非木頭的、重新再鋪一次地板,
並且將移位的廁所回復到原位,
以便居家使用。
擔憂:法規問題
查了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既存違建之修繕在原規模範圍內,以非永久性建材為修理或變更,且其中任何一種修繕項目未有過半者。
→意思是如果我要換木地板,只能換49%嗎?
→廁所能移回原來的位子嗎?
打了幾間室內裝潢公司的電話,
似乎都不願意接百萬以內及頂加的案子,
不知道板上能人是否能教導一下,
或是能推薦幾間可以接案的公司,
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