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設計師簽訂的設計合約中有訂設計開始到結束日期,但因為設計來回討論的時間與原先預期還久,到結束日期還無法拍板定案所有的設計,請問超出時間與設計費用該如何計算呢?設計師一直很想趕快結案進行工程約的簽訂,但我擔心不是先溝通好之後施工才邊改邊修會出問題⋯⋯ 請大家給點建議謝謝
設計合約部分,其實比較難認定,到底是設計師畫不好…還是業主一直改…所以,如果設計師一直都有按時間調整圖紙,和你進行溝通,那這方面倒是可以放寬期限。施工方面,如果你這里不是特別趕時間,那還是圖紙、材料定好之後再開工,免去後續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