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前面有位大大說這棟樓...(恕刪) 沒關係啦~~~有人喜歡扣帽子咩~~~現在也給他扣個樓主友人或是分身也是剛剛好而已!!反正他也一定會說叫人證明自己不是店家!那現在輪到他證明自己不是樓主友人或是分身囉~~
FUTABA wrote:沒關係啦~~~有人喜...(恕刪) 服務態度不佳的布娃娃訂做的布工坊老闆,想找他做的人請三思一樣是模型區,一樣是取暖失敗被告,一樣是有人幫商店說話有人幫消費者說話,就是沒有人扣帽子,喜歡扣帽子的人有點風度好嗎?
絕代蝴蝶 wrote:前面有位大大說這棟樓...(恕刪) 我已經被扣到數不清了不介意再多幾頂反正扣我帽子的也從來都沒能證明過什麼===========================================樓主.這是老闆在該拍賣的一小段回應:(老闆.不好意思!借幾個文Q_Q)""我還特別跟他說明,萬一他無法接受這樣的理由說明,可以用寄賣方式轉售該商品,我相信分售的單價絕對比同捆單價來得高,(該買家也不接受,執意要求退貨),我明確告知玩具類商品(還是限定版),一經拆封只能提供換貨動作,因為大家都知道,外盒品相也是很多人購買收藏的考量因之一,當然無法退貨,只能更換內部零件""以上這段很眼熟吧?我倒是想知道你執意退貨的原因?既然你都說自己是都有在收藏限定版了.那麼!我能不能大膽的推測你也可能知道一些相關商品入手的一些潛規則?例如說品像要求之類的?當然!你也可以說不知道.但是就從你的收藏數量以及你的回文來看.....10個人大概會有七個說你虎濫.另外三個可能有其中一個會比我更GY= ="如果要說賣家沒定下遊戲規矩?該老闆在關於我裡面也直接"拼明了"(以下是該拍賣的關於我裡頭部份的內文):"保固及售後服務:全新軟體只要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貨服務,並且不接受以外觀不夠完美等理由要求退貨。中古軟體除非無法讀取,否則一律不接受退換貨。玩具類商品因為外盒品像也是買方購買依據,所以玩具商品一經售出概不接受退貨服務,若有損耗或缺件 (塗裝瑕疵除外),請直接先用悄悄話或電話跟我們聯繫,一般玩具類商品遇瑕疵換貨必須附上原來的盒裝配件才能幫您寄回日本更換新品,請不要沒經過勾通隨便給予負面評價造成本店商譽受損,屆時將保留法律追溯權。"下手之前你應該也有看到這一條吧?那你能不能解釋一下你的行為為何自認沒有違反這一條規矩?你的立場何在?我也很想挺你!但是這要在"你必須是立場夠穩固"的狀態下才成立!而這件事情......我怎看都是你無理在先!你或其他人想講理然後讓他人支持你的行為是正確的?可以!只要你的行為是正確的也沒有違反遊戲規矩.我絕對砲的比你更大聲!但是!隱瞞詳細始末在先!其後又不認為自己也有過失!其行為也徹底違反該店家所訂下的買賣規則!光是以上三點...再觀以下三點:於情.而你不留情面餘地甚至要宣揚店家負評!於理.你無理要求在先.其後又PO出此主題.理字何在?於法.你們都決定讓法官還你們公道.我也等著看其結果!基於上述理由原因................你要我怎幫你砲店家?就算是240砲榴彈!(在金ˋ馬當過兵的.大概會知道)砲陣地的地基沒打好.一砲開下去自己就先死了.還要砲個鳥勒你有理.我挺你!你沒理.我砲你!就這麼簡單!
夜雙華 wrote:我已經被扣到數不清了...(恕刪) 恩,就是要就事論事,其實這整件事本來就是分兩大塊,一塊是消費糾紛這一塊,一塊是擋門妨害自由這一塊小弟也一再表明我在意的是後面這一塊,前面一塊我不是樓主也不是店家,所以我一直都不關心小弟在乎的是後面這一塊不過討論到後來就固定幾個大大跳出來發一些情緒性的用字跟文章你不要說是見義勇為,見義勇為者大可就事論事但是為何要用一些情緒性的文章來討論,我有"權力","合理的懷疑"是不是有人出發的立場不一樣我不會要這些大大去證明,因為跟我沒關係(好像有個大大說我"一定"會要求),這"一定"兩字就有問題了就這樣吧,誠如 夜雙華 大大所言我就繼續砲商家擋門這一塊吧PS.我是步排的,隔壁砲排的我還有點熟
豹眼鑲金刀 wrote:恩,就是要就事論事,...(恕刪) 情緒性發言?難道質疑與你意見不同者是店家或商家朋友的扣帽子手法就高明?你一直強調店家擋人涉及妨害自由但很明顯的是店家與樓主有糾紛報警後本來雙方事主就該留在原地等待警察來釐清責任你一直拘泥在樓主文章中的"擋"事實上是否真為擋店家也出面說明了你自己不信就算了還酸了店家幾下我實在不知道你堅持的點在哪?很明顯你的行為與你的解釋不符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