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http://web.customs.gov.tw/public/Attachment/011314405571.pdf快遞貨物通關辦法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27209&ctNode=5827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最後一條以上法規補救措施 小弟就不知道了可電洽關稅總局或台北關稅局詢問 相信他們會很熱意為你服務
十五、快遞業者以貨物持有人或貨物輸出人名義辦理報關,並使用正式進、出口報單申報之案件,不得合併申報。進口貨物並應於進口報單「貨名」訊息欄位申報實際收貨人名稱、地址,並於「賣方料號」訊息欄位申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以供稅捐稽徵機關事後查核之用。申報人——進口貨物之報關,應由「納稅義務人」(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或貨物持有人)或受委託之「報關行」繕具(或由電腦列印)「進口報單」要是你收件人是畫一隻烏龜那海關報關單上也要畫一隻烏龜嗎要嘛你就問你的快遞要怎麼解決不然就自己做一張證明書 茲證明我王某某即為xxxx編號快遞貨物收件人之烏龜
SAI0314 wrote:最近在國外的購物網站消費,為了考量個資與信用卡安全問題 會怕就不要買信用卡資料都敢給了還怕有什麼問題我要試海關我也不放到時候被拿走我找誰討阿你是沒去便利商店領過東西嗎?只拿東西不用付錢的要核對證件貨到付款的只要付錢就好了差別在哪?怕錢繳了還被誤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