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在一家工廠 上班
職位是 "廠務助理".......
工作內容 協助各項廠務事項 算薪資 跑腿.....
妙的是 現在 早上 負責辦公室
下午 我被切割 去 觀光事業部 幫忙導覽......
講一下 公司給的待遇
前兩個月 時薪 70
第三個月 升到75
中午供應一餐
勞健保沒有....當我說要離職時..老闆娘就說 我本來下個月要幫妳保勞保
小弟 跟 後來 跟 觀光事業部的主管 談
要改成 作 下午班跟週休二日 專心作事業觀光部
但是 上面的老闆娘不要
還因此跟 事業部主管有了爭執
是母子....
為什麼要作下午就好呢
小弟目前讀夜校
小弟目前提出辭呈 總共作三個月
是我太草莓嗎?
有時候會覺得公司好混亂
請各位 很有歷練的大大給個分析好嗎

有些還是用轉換的方式~+錢~相對~員工餐點等等的取消~

我還看果有人比樓主更算標準的草莓~
有一位上個工作(前任主管通報做3天走人~)來這邊~做2個月多走人~
前2個月~還是給他適應期..

期中印象最深的是
1.一進公司就說要幫他買電風扇

2.工作沒做完~急著交件~他回答~"我領的錢,我覺得就是做這樣。"
3.BOSS說:沒催你~也不用趕著交件,還做的漏洞百出。
他回答:我家住比較遠,要準時下班~才能睡的比較充足。
4.客戶還指明案子不要給他


最後~被罵一罵~出來打包就走了
連離職交接都沒有~




第一次看到傳聞中的草莓...
追申:
樓主算好囉~我現在都沒加薪~
以後也不會加薪


給我錢~(亮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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