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個無言!!路權還有分你六成,我四成?不撞車才怪!救護車為何要閃燈?為何要鳴笛?還不是告訴車輛行人,請大家暫停靠邊。在德國親眼所見,當車輛聽到鳴笛聲,內側車輛會靠左,外側車輛會靠右,讓出中間空間讓救護車輛快速通過。十字路口更是早早就自動淨空等待,當時車輛等待時間長達約20秒。當時問了身邊的德國同學,為何大家這麼合作配合?德國同學回答的很妙,救護車通過,誰敢擋道,除非他瘋了!我想會罰很大吧!PS 德國救護車、消防隊的鳴笛聲很大聲,很誇張的大聲。
十字路口前病患家屬焦急的說 : 我老公心臟病發作 快點送去醫院醫護人員: 過十字路口 要停看聽 不然發生事故要罰錢結果 病患到錯失黃金急救時間 到院前走了我爸骨折送醫我在路上都心急的要命了何況那些攸關生命的病患家屬呢考駕照不是都有考優先禮讓救護車 消防車 警車真不知法官在想啥 如果因為你造成送醫延誤 病患 "駕鶴西歸"法官判賠 你收的下手嗎?
禮讓救護車本來就是必須的不過不代表救護車就可以完全不注意紅綠燈救護車從你前面後面來 我也會讓但如果說你綠燈正在過馬路救護車重另一向衝過來你一定注意的到嗎?救護車駕駛負4成責任也是因為他闖紅燈時沒有注意好路口狀況被撞的駕駛也負上65的責任樓上的 救護車緊急是當然不過難道可以因為要救車上那一兩個人 就把路上行人車輛當保齡球瓶撞嗎?那乾脆救護車都改成裝甲車好了 救活車上病患 路上人車管他的這件事情 我只覺得救護車駕駛跟被撞車輛駕駛兩方都有責任救護車駕駛:雖然想有路權 不過闖紅燈過路口本來就必續盡到注意路口的責任了被撞駕駛:沒注意到 救護車衝過來 沒做到禮讓也有些責任6:4 我覺得剛好而已
那這樣擁有絕對優先路權的台鐵不就賠很大煞車距離數百公尺那能停得住撞上後還有毀損、維修、誤點、誤餐、調度、乘客受傷等一堆成本要付錢這樣不就要另外賠人家四成遇上救護車、消防車本來就要優先禮讓那天拍下救護車、消防車在停止線前等紅綠燈的樣子上傳youtube當國際笑話看看法官們會不會覺悟下一位
我常看到車子跟救護車爭道, 我想這是個人道德問題了, 我想這個判例下來以後大家如不幸需要使用救護車就自求多福了, 所謂法律的"情理法"只是騙騙天真的百姓而已解決之道應該去定一個"明確"有關救護車使用道路法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