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遭後車追撞,後車一男一女都喝酒,女的先承認駕車,後又翻供是頂罪,而男的也因無目擊證人,所以兩人都判無罪,那台車子是幽靈車喔,自己喝醉自己撞人喔!
習慣就好~台灣的法官,好樣的!
摸三秒都沒事了~強姦犯也可以要國賠~你說呢?
同意樓上說的!台灣的法官都不食人間煙火,活在自己的完美世界裡,老是做出莫名其妙的判決。有時候在想,是不是這些法官懶得動腦,直接判無罪就可以不用加班,就可以回家抱老婆,抱小孩?!這些法官真的是瞎到爆... 哪天等這些台灣的法官遇到相同的事件,希望他們也可以相同地處理,原諒肇事者或是加害者。
1.檢察官可能證據不夠 又剛好遇到解釋法條很嚴重的法官

2.紅包塞很大 塞不用錢
這PO過了!自己爬文一下吧
老話:救你不到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這PO過了!自己爬文...(恕刪)

呵呵 SORRY SORRY!
只能說...網友大家來串聯
大家一人一信,在灌爆總統府的信箱

當時就那兩個人,不知是誰,也是要先關起來,調查清楚...決不能是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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