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位於北市捷運站附近公寓, 月租一萬五, 水電天然氣房客自付.
房客於日前約滿搬走, 因為小弟國外出差, 房屋點交交給在台灣的內人處理,
內人應房客要求,只扣下小額押金台幣一千五百元, 欲當做尚未結清水電天然氣費用,
由於內人沒有點交經驗, 現在我們才發現房客水費已逾期兩期未繳,
天然氣更是未按表照填, 欠下度數一百多度共兩千多元的欠費,
其實以上的錢就算要不回來, 對我們來講是沒差的,
但是因為對方的態度, 讓我們覺得不能對這種人就這樣算了,
第一, 廁所遺留衛生棉垃圾(對方為三十歲銀行工作女性)
第二, 當內人嘗試與其溝通帳單問題, 並未口出惡言, 她直接掛我女王電話!
就以上兩點, 我很不爽, 請問除了在網路上公布該房客姓名和工作處所外, 還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制裁他們,
我真的很看不慣這種人搞一團亂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請大家集思廣益, 我也願為我所言是否屬實負法律責任,
以下幾點就不考慮了,
1. 法律途徑
2. 走黑的(事情太小了)
***女王叫我澄清更新的!***
她用MSN MESSENGER傳的訊息, (抱歉她沒選字),
點交那天比她們搬出去那一天還早, 也是要給對方圖個方便,
當然不會知道她們還會留衛生棉
事還有大店用的紙還有尿尿用的紙
一個垃圾桶滿滿的
還長蟲了
老婆和我真正的想法其實是,
沒有打掃沒關係~我掃也沒關係
但是以個人衛生來講也不能這樣吧
這邊我向老婆致敬 她帶著一個一歲小孩一邊哄她一邊還要打掃倒垃圾 都沒啥怨言了
還要被衛生棉亂丟的人掛電話?
這位掛人家電話的30歲女性, 其實是跟還在唸書的妹妹一起合租的,
相信衛生棉這個妹妹也有份! (我真希望我有圖有真相, 想辦法中)
ianou1408 wrote:
房屋位於北市捷運站附近小公寓, 月租一萬五, 水電天然氣房客自付.
房客於日前約滿搬走, 因為小弟旅居國外, 房屋點交交給在台灣的內人處理,
內人應房客要求,只扣下小額押金台幣一千五百元, 欲當做尚未結清水電天然氣費用,
由於內人沒有點交經驗, 現在我們才發現房客水費已逾期兩期未繳,
天然氣更是未按表照填, 欠下度數一百多度共兩千多元的欠費,
其實以上的錢就算要不回來, 對我們來講是沒差的,
但是因為對方的態度, 讓我們覺得不能對這種人就這樣算了,
第一, 廁所遺留衛生棉垃圾(對方為三十歲銀行工作女性)
第二, 當內人嘗試與其溝通帳單問題, 並未口出惡言, 她直接掛我女王電話!
就以上兩點, 我很不爽, 請問除了在網路上公布該房客姓名和工作處所外, 還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制裁他們,
我真的很看不慣這種人搞一團亂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請大家集思廣益, 我也願為我所言是否屬實負法律責任,
以下幾點就不考慮了,
1. 法律途徑
2. 走黑的(事情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