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歲男子錡秉豐去年帶領九名年輕男女,在台北及桃園隨機擄人,二十天內就犯下七件強盜案,其中兩名越南籍女子慘遭輪姦,一人即使月事來潮也無法倖免,另一人則是錡秉豐為給剛滿十八歲的成員黃國維成年禮,由黃強姦後,其他人再輪姦。法院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錡男等六名成年犯七年十月至三十年不等徒刑。隨機擄婦人劫財劫色 ' 罪大惡極 ~ 錡秉豐昨得知被重判後,仍滿臉不在乎。被害人人權在哪
人權應該是要用在人的身上吧陳元方答客問裡,那個朋友為了『說好要一起去,卻給人家先去』就罵了"非人哉!"現在許多罪犯真的連非人哉都不值得一罵還講什麼人權呢?贊成版主的提案亂世用重典附錄:陳元方答客問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後乃至。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客問元方:「尊君在否?」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怒曰:「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友人慚,下車引之。元方關門放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