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聽障奧運會因新建台北游泳場館出包,要求新竹縣竹北游泳館免費出借,新竹縣游泳館承包廠商鴻標育樂公司執行董事陳明河說,主辦單位未編場館租借預算,硬要民間業者承受,「太鴨霸了」!
陳明河說,新竹縣泳池公辦民營,業者最重要的月分是七、八、九月,新竹縣府片面答應台北市政府,「我們一個月得損失上千萬元」,竹縣府甚至還以「封館」威脅廠商配合。
7月7日縣府與聽奧曾召開協調會,新竹縣政府以「公益檔期」之名,要求游泳池業者配合,並逕自決議免費出借。鴻標董事長官清吉說「我曾提出異議,但秘書長詹前通說,我們私下再談」,結果,7月9日收到函文,要求該公司免費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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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吃飯看到這個新聞,真是令人難過。
在非危難救助的情形下,政府竟然能這樣子強取人民的財產權益,
ex.要求營造業者為了國家利益,必須免費造橋鋪路...
ex.要求mobile01為了國家和諧,必須免費提供政府文宣公告區...
這不是獨裁專制的國家才會發生的嗎?
暑假期間正是游泳旺季,光是最近兩個禮拜營收就有240萬和260萬,
如果真的被徵收封館,一個月下來損失千萬元,加上水電成本,1400萬跑不掉。
北市府的錯誤卻要業者花上千萬買單,顧了國家和縣府的形象,但業者營運的損失又有誰來管!
我如果是這家業者,免費出租,將游泳訓練班的學生轉到其他游泳池,損失上千萬,要自己承擔?
但如果不出租,就等著以後被政府修理(租約到期就收回去啦),
兩者都是不能承受的痛,
如果您是這家業者,您要怎麼做才會漂亮?
beck5281 wrote:
搞出新竹市政府出據公文 要竹北池游泳池業者為了國家形象 必須免費提供聽奧使用一個月
結果台北市又硬柪業者獅子大開口...(恕刪)
花大錢蓋了不合規定的泳池,到舉辦前幾個月發現問題了,
才趕快凹別人要提供場地。
就算是因為業者索價過高好了,政府租借不成就換地方嘛,全台灣又不是只有新竹有,
怎能動用公權力,硬凹免費呢?
那下次市府公務員去茹絲葵吃牛排聚餐,也可以嫌餐廳業者獅子大開口,
然後出示公文,必須免費讓他們聚餐,再吃一個月才行....
台灣何時倒退到這種程度了!
有品運動,真是應該從政府本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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