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捐款數目直線的上升中....不管是中央..地方政府..或是善心團體...都有帳戶讓大家捐助..
小弟在此想請大家先將捐款給予地方縣市政府和善心團體.....不要捐往中央....原因小弟無法明講..先致歉...
善心團體部分真的有許多團體已經進駐各大災區...在電視上也不難看到...
但一定會有一些怪團體趁機發水災財...也請大家擦亮眼睛...不要讓你我的愛心石沉大海...
http://www.nownews.com/2009/08/15/91-2492243.htm
我相信,假借愛心斂財者佔少數,
但是,不懂法令,徒有滿腔熱情愛心、甚至跑在前面當先鋒的,未必全都是合法的,
當然有更多捐款者,只知道捐錢,而忘記了「停、聽、看」簡易查核的動作了。
關於這則新聞,我簡單的說明:
1.不是內政部登記有案的"單位",都可以募款
2.募款名目,必須再向內政部登記;例如用於88水災,就必須再向內政部申請專案
以上是大原則,但卻很容易被忽略,
不僅僅是88水災,平時在路邊、在電視上、或者在平面廣告上的募款資訊,
未必都符合法令,也就是不符合內政部所頒公益勸募管理條例之規定,
意即,對不特定人士募款,就必須先行申請登記備案,
並必需獲得募款核准帳號,才可以對外募款。
有部份善心人發起的活動,確實很有意義,也如火如荼的在進行,
但是缺少了這個手續,不能說就是詐騙斂財,但於法就是站不住腳;
也有部份活動,不對外募款,例如大老闆全部自己出資,當然就不受"募款條例"之限,
所以,
我提醒大家,愛心要能夠有效的被接受、被運用,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和功能。
上述新聞內容裡,記者整理列出了部分已報備的單位,
我再提供一個更詳細的網站,供大家參考:內政部社會司
網站裡,詳述了募款對象(專款專用)、募款期間...等資訊。
希望這份資料對大家有幫助。
當然,這只是"募款"的部份,後續捐款金額的財務管理...就...就不在此討論範圍內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