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PX又標錯價錢了。
我有個朋友。(沒圖沒真相,所以大大要說是我也可以^^)
相信很多大大都知道有些網路ATM有轉帳遊戲。
可以抽獎,或者累積點數會商品。(轉帳1次累積1元)
或者實體ATM也有轉帳抽獎。
因此天才的朋友。
狂訂貨,但是是分開訂。
她的理念。
PX如果出貨,他沒賠。
PX如果退款,一定會退轉帳的錢,更是沒賠。
然後狂轉帳.....
交易300多筆....
很神阿~
真不知道他腦袋裝啥,真會賺動歪腦筋。
aska00001 wrote:
實我覺得法律保障的應該是“善意第三人“...(恕刪)
嗯...話是這樣說沒錯啦...但就像您說的惡意跟善意的第三人誰來評判??廠商??消基會??法院??消費者??
如果今天消費者去店家買東西結果買貴了消費者要退,您覺得店家會輕易地讓消費者退嗎??這又合理嗎(有的還要手續費哩)??交易本來就是標多少買賣多少,哪有說店家一句話"標錯了"就全盤推掉不算的??如果店家可以推翻,那消費者呢???
訂一百份算不算惡意??也許人家有需求啊,店家敢標,消費者敢買,哪來的惡意???或許有人會說"標價明顯與市價相距太大"...我想這不能成為理由,就像百貨公司也有年終大折扣,打一折的也大有店家在,難不成搶買折扣品也算惡意人嗎??因為折扣品與市價也相差很大啊.....再說也沒人知道店家是標錯價還是打折扣促銷???
所以基本上我是站在店家應該出貨的立場,畢竟店家已經把物品價格標示出來了,也有消費者選購了,唯一的辦法是中止物品上架,並把標價改回來,至於先前已購得的消費者,就以錯誤標價出貨給當事人(如同2001年HP事件的處理模式),才是兩者(消費者及店家)都有保障的...........
純討論...非討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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