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檢察官.你是不是少加一個零阿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
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

檢察官還真是好客氣.是不是少寫一個零阿..我覺得明明是從輕量處

感覺上像是日本的駐美x大兵強x日本女童一樣.好像是無關緊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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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2年半…
我一直以為應該要更多一點的啊…
撞人繞跑又企圖煙滅証據~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恕刪)

這是台灣~~~
在01內充滿了歡笑與和樂~~!!!這裡真是人間的另一個美好天堂‧小蔣~感謝你創造了它~使我生活中充滿希望~!!!!!!!!!

maha1234 wrote:
撞人繞跑又企圖煙滅証據~

是不是還企圖栽贓....
-- 嘿!小妹~嘿!小妹 --

要逐步癈死刑
也不用判這麼輕吧
沒有雙位數鄉民是不會罷休的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恕刪)


這實在太扯了...
檢察官是不是包庇呀...乾脆檢察官也進去關一關好了...誇張...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檢察官還真是好客氣.是不是少寫一個零阿..


我記得以前我當兵學弟有個公共危險罪,是縱火沒燒死人~

一審就求刑12年,後來判7年半~

這個求刑會不會太離譜啦

還是歪果人比較有特權?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恕刪)


假如不是酒駕..我還能想一下

爛判決

喝酒撞死人付出的代價還真不痛

爛司法

哪天換人遇到試看看
少判一個0 存款多好幾個0 我也要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恕刪)

以後要殺一個人...喝酒開車...撞死對方~刑責最輕........過失致死...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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