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一下我的情況.
我之前是 SOHO 族, 所以委託朋友的朋友公司去開發票請款, 後來款項下來以後, 他就把我的錢用掉了. 這是去年七八月的事情. 金額大概快要 20 萬
後來還一直不敢說他把我的錢用掉了, 一直說他得去銀行刷簿子. 刷了兩三個月總算承認他把我錢用掉了. 十一月多的時候他說他先跟其他朋友借調 8 萬還我. 其他的等年底還我.
現在已經又過了快半年了. 這段時間他一直說下個月還我, 還到現在除了那八萬之外也沒再還我其他的錢. 甚至於上上個月請的款, 2 萬多 (因為當初合約是用他公司簽的, 所以款項才會跑到他那邊去) 也沒給我.
現在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錢的話, 透過法律途徑的話, 有什麼方法嗎?
請問站上有沒有人有相關的經驗?
介紹這個人給我認識的朋友給我一個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1/assist01-04.asp
申請支付命令, 他說去法院花一千塊申請, 就可以透過這個支付命令由法院去追回.
但是我覺得應該沒這麼簡單吧?
煩請有經驗的人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