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上某位太極門的弟子說,
他們入門所給的錢是"贈與",
所以不算是營業所得。

這真的可以算是贈與嗎?
我家有位親戚,因為退休沒事幹,
曾想加入太極門學氣功,
結果去問問才知道,進去要交五萬(記得好像是這數字)
後來他想想覺得怪怪的,就作罷。

如果這算是贈與。
那我們平常去7-11也可以同樣主張,
我贈與7-11店家 45元,
然後店家再贈與我一杯city coffee.....

依此類推,
全台灣的所有店家,
都不必繳營業稅...

Alfa20070128 wrote:
電視上某位太極門的弟...(恕刪)

那算贈與阿 稅更重喔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Alfa20070128 wrote:
如果這算是贈與。
那我們平常去7-11也可以同樣主張,
我贈與7-11店家 45元,
然後店家再贈與我一杯city coffee.....


這樣不算喔
因為有對價關係在

不過這好像不是重點齁
主張給7-11的錢是贈與,超過兩百萬,你自己要去繳稅,而且7-11真的不用繳稅,

而且不能拿7-11任何東西,因為是無償贈與,不能拿任何東西

傳統武術是屬於不繳稅的,例如國術館教武術及舞龍舞獅

太極門的牌子就是國術武術,民國五十五年開始,其實以前也是小國術館

現在太極門是超大國術館,但照法律確實免稅,

覺得羨慕嗎?可以去開一間收徒弟試看看,看有沒有人願意無償贈與給你

就像很多公益財團法人,也有很多人捐錢送錢,一樣不繳稅

如果有人願意送錢給你,無償贈與,而且有數萬人,你真的也不用繳稅,但是不一定有人願意

想教數萬人送錢給你,從政也是一條路.收到的錢也是免稅,而且送超過兩百萬的人依規定也是要繳稅,收的人不用

不是有錢就要繳稅,結婚收紅包幾十萬上百萬一樣不繳稅

買賣股票賺到的錢也不繳稅,法律規定的

國術館不繳稅,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

名義是傳承固有傳統文化免稅,立法院定的

今天如果有一家補習班開班授課,
教授神奇氣功,欲練此功者,
必須繳納數萬元學費,
請問大家,這算不算這家補習班的營業收入?
這些學員所繳的學費,
純粹只是贈與嗎?

樓上的說法,聽起來有點像是特許行業的免稅規定。
這無所謂。我只是覺得贈與兩個字用在這裡,
聽起來就是怪怪的。

所以電影中葉問收徒弟教功夫,
那些徒弟每個月都"贈與"錢給葉問。
這些錢不是學費喔,純粹只是"贈與"
這樣描述,聽起來覺得合理嗎?
就法論法,確實如此,國術館不用繳稅就是不繳稅,而且有法律依據,

如果超大型國術館要課稅,那就修法課稅,我覺得也可以,任何人都可以考慮開一間,但是想要收徒弟我看不容易

太極門的武術還擊敗少林寺,報紙有登過,2001 國際武術大賽,內家拳、外家拳、兵器、氣功和團體總冠軍,雖然是表演賽,這應該算是宏揚武術台灣之光吧.

教政府搞一團去比賽花一堆錢也不見得能得冠軍吧?武術這件事,太極門可能比較專門.

全部武術氣功團體通通免稅,歸在中華武術協會、中華氣功協會,還有台北市國術會,免營利登記,

超大國術館太極門就是補習班及營利事業,我看國稅局真的太超過了

簡單說,樹大招風,

下面是新聞報導節錄出來參考一下

日前馬英九總統就職兩周年時表示:「財富可以使一個國家變大,但只有文化才能使一個國家變偉大」的「文化興國」論述猶言在耳,然而台北市體育總會國術委員會理事長黃鯤忠17日在立法院「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上,針對太極門十一年來遭國稅局以補習班名目開出「萬年不死」稅單反覆核課不合理鉅額稅金及罰款指出,民國六十三年及八十四年稅務單位兩度確認,氣功、武術都是優良傳統國粹文化,基於各國對維持不易的傳統文化都站在積極保護的立場以免凋零,一般都給予補助及免稅。
黃鯤忠指出,中華民國國術總會歷任理事長汪敬煦、陳守山、吳鴻昌將軍等都是望重社稷之士,過去政府為鼓勵該會弘揚中華國粹文化、促進國民身心健康的努力,每年都有三千萬至七千五百萬的補助款。弟子包紅包敬師禮贈與給師父,這是固有文化中弟子對師父的尊重,從來就沒有因為這樣被課稅的。民國六十三年稅務單位即發函通告該總會成員一律免稅,八十四年又召開會議再度確認。中華武術協會、中華氣功協會,還有台北市國術會,在92年十月間也曾經發函公開說明:本會所屬的團體會員,從沒有因為弟子贈與敬師禮而被稅捐機關課徵稅捐的事情。黃鯤忠呼籲現場列席的國稅局官員應重視氣功武術傳統文化,連外來的體育項目都可免稅,更遑論悠久的國粹文化,國稅局這次對太極門課稅,已經嚴重的污辱到全國氣功武術的團體。

不少武術界人士到公聽會現場聲援,其中中華武術協會理事黃日輝表示:國術武術是國粹文化,要維持已屬不易,理應由政府補助以延續發展,以免凋零。然至今所見,許多國術或武術團體均慘澹經營,甚至後繼無人,有心要傳承文化之人,如粵劇周彌彌,李棠華特技雜耍等,經常散盡家產,而終告放棄。武術是可以協助國人強身健體的運動,有身強體健的國民才可能有壯盛的國力,「東亞病夫」的恥辱殷鑑不遠,若喪失傳承千年、強身強種的養生文化,則船堅炮利、經濟發展的國力終歸空中樓閣。黃日輝也特別提醒,目前我們全國有多少萬的氣功武術國術團體,有這麼多人在練,大家也都在看,大家也都在等,如果說到頭來這個案子它的發展是違法的、是不公平的,我相信武術氣功國術那種眾怒,政府應該真正的要去好好的思考。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指出:太極門是隸屬於內政部所轄中華武術協會、中華氣功協會的團體會員,國術館本來就免辦營利事業登記,但國稅局卻因為85年違法濫權檢察官侯寬仁,所移送之不法不實起訴書,而違法開單課稅並重罰至今,太極門刑案已歷經10年7個月,經刑事法院一審、二審、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書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且4位受到濫權羈押的受害者全部獲得冤獄賠償,司法終於還太極門清白,根據行政法院判,及財政部訴願會五次撤銷課稅處分之意旨,國稅局應主動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課稅處分,讓稅務冤案隨刑案結束而終結。

人民繳的稅如果被政府好好運用

當然沒問題

問題是你知道你繳的稅都被浪費在哪裡嗎
樓主這影片看一下就懂了(https://youtu.be/qUaDphFLp_I)
這陳年舊案又上新聞了,執行署追稅拍賣土地,太極門弟子集結抗議。法院判決太極門掌門人無罪且無欠稅,早已三審定讞,掌門人也拿到了冤獄賠償,結果執行署堅持追稅,這到底是搞什麼鬼?
Alfa20070128 wrote:
電視上某位太極門的弟(恕刪)


明明就是補習費!
喇叭成贈與費,不要臉!

是不是基隆路通化街夜市旁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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