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小心了,昨晚晚上約08:30左右,再環快閘門機車便道口,右轉接華江橋的左手邊,在一排汽車的最後方的那輛車前面有一個小角落,警察將三角架架在汽車前方,且人跑到旁邊躲起來,大家騎過去時完全看不到測速器,等到發現時通常都來不及了.....[生氣][生氣][生氣]
喔喔 有同感感覺上警察的"目的"就是為了開罰單而設點在那.若是那路段真的危險,警察應該光明正大的站出來,表明此路段危險,而經過的騎士自然會放慢速度.這樣才達到"預防"得到安全.這樣躲起來的感覺跟,強盜要殺人時警察躲起來看,等殺了人後再去抓強盜.這根本就達不到"預防"的效果啊,"事件"還是依樣發生了.埃...我們警察單位的想法是否應該改變,還有我們民眾應該"糾舉"警察單位此行為.
神凡之間 wrote:機車從沒超過八十...(恕刪) 話說我第一次騎機車被抓超速,時速只有64...市區很多地方限速只有50,市民大道更扯,只有40,開車就算了,我很想叫定速限的官員來騎看看,大熱天太陽曬,又騎40.......
dos wrote:喔喔 有同感感覺上...(恕刪) 警察光明正大的站出來就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今天你看到警察站在那裡自然會放慢速度.但如果沒有警察站在那,你不就加速過去了.如果警察躲在那裡拍到你超速.那以後你就知道有警察躲在那裡.在經過那裡時不管有沒有警察都會放慢速度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