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律是要遵守沒錯 但是人情.....

事情是這樣的!!!

上班的時候把機車停在不可以停車的地方 就去上班....

一天之後... 收到了違規停車的紅單 (正常!! 出來混的就是要還)

十天之後... 收到了兩張單子 600+600 .......

理由 >> 違規停車只要間隔兩小時 就可連續告發.......

法律要遵守沒錯 投機的人也要付出代價

但是.....上一天班 怎可能中場去移動一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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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人別跑出來哭 我只是案例分享
文章關鍵字

prpllark wrote:
違規停車只要間隔兩小時 就可連續告發.......


只有兩張,還算佛心來的…

prpllark wrote:
十天之後... ...(恕刪)

你還真會撐.....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prpllark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上...(恕刪)


開你單的警察杯杯的上司說: 上一天班只開一張單!?混吃等死?
恩,所以他就繼續開囉。

十天不是我會撐啦...

是當天違規都會有小紙條告訴你....

你即將收到紅色炸彈......

所以實體的正式炸彈是上周才收到的....


也許開單的人也有考績的壓力..........

沒被吊走~你就該偷笑了
如果吊走~你還要想辦法去拖吊場
還要付保管費
心情才真的會很~不爽~
我也是!!!!哈哈 一個半小時內被開兩張違停~!

prpllark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上...(恕刪)

那警察還不夠認真
兩小時連續舉發
你一天上班八小時
應該會開你四張才對

一般來說都只會開一張而已
你可能是被開單之後又被人家檢舉
所以再開一次

算了啦
我以前騎機車時有一次不只被開單還被拖吊咧
還要叫計程車去拖吊場領咧
花的錢也跟你差不多

prpllark wrote:
法律要遵守沒錯 投機的人也要付出代價



台灣會亂就是因為太講人情,

情 理 法, 到最後變濫情. 有事就找立委去施壓..

我們應該要學法治, 學學香港 新加坡, 要 法 理 情, 要守法, 台灣才會更好

OK?!
天 天 開 心 !
哈哈 我也是贊成法律優先阿!!

所以我才說我是案例分享!!

說真的 找人疏通 為了兩張紅單

這人情才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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