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算薪水每月廿一日到隔月廿日計薪,我預計三月廿二日離職,會這樣是因為我三月十九、廿日剛好輪休,為了怕公司婊我所以延後二天離職,但今天領班通知我說公司總經理批示我三月十八號就辦離職,我問人事這樣薪資有算滿一個月嗎?她回答說十八號離職當然就沒有了,請問公司這樣合法嗎?這問題我之前在友達也遇過但HR給我答案是有算一個月,因為我有做滿整月時數夠,所以我上來請問各位大大一下:
1 如果真的公司要我十八號離職,我可以要求公司發資遣單給非自願離職嗎?(因為是公司要我十八號就走 的) 跟我原來要求的不同
2 如果公司不給我要申訴可以到那個單位申訴(我在桃園縣工作)
謝謝各位

文章關鍵字

夢之星空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恕刪)


很少有公司會在 1號發薪水 現在知道為什麼了吧!!!



而且你要搞清楚 是你自己不幹了 還是公司要你走 這不一樣喔

夢之星空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恕刪)

真的都要走了還計較兩天薪水
留點好名聲給人打聽吧

夢之星空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恕刪)


樓主的意思
18號走,虧了兩天假(輪休),又少兩天薪.....

夢之星空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恕刪)

這個嗎
是你自己的意願要離職 公司有逼你要離職? 非自願離職 就不能寫離職單吧
我的印象是這樣
這麼怕被占便宜 就自己開間公司 佔你未來員工的便宜吧 說不定到時候就可以知道
非自願離職的真正涵意
怎麼看都是你想佔公司的便宜,自然公司才會口頭要求你18號(休假前)就提前走人
若你今天是個值得挽留的人,我相信就算你"放假"一個月,公司還是會收留你

雖然我一直以來都是站在勞方立場罵無良資方,但你這種勞方...實在沒啥值得人同情的
一般是週一報到
週五離職

你輪休的就照這個原理去算
這個做法可以稱之為cost down
想請問樓主是在某物流公司上班嗎??
照大部份的人所說,如果你月初不做月底有二天國訂假日原來大家都可以不要算錢,滿一個月有全勤還差二天薪水好歹也差好幾千,難怪現在資方就吃定我們,反正你不做還有別人做,重點是我這個月工時已經達到了,為什麼還要被扣薪水
夢之星空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恕刪)

J@N wrote:
怎麼看都是你想佔公司...(恕刪)

請你看清楚,我是做滿我這個月的工時好嗎,有佔到什麼便宜,如果你這個月要上廿二天都上完,公司還要扣你二天薪水原來這就是佔公司便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