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們應該聽過慣犯通俗用法刑法上正確用法叫做累犯所謂的慣犯或是累犯就是對於某種刑法所規定的某一種罪行重複犯案如果日後再出來犯案比如偷竊是最多的那麼法官該怎樣負責呢而現在的受刑人7成以上都是所謂的累犯者每種罪行的刑期都有其評量之處今天網民用太多剛好心態去使用法律比如說這樣判死刑剛好那樣判死刑剛好問題是法律不能用剛好的想法來判定殺人償命剛好的話那麼故意過失啪拉啪拉的都抓去槍斃就好了如果酒醉開車撞死人是死刑的話那麼更殘酷的罪行該怎樣去評斷呢所謂亂世用重典可是大部分的網民跟老蔣一樣亂世亂用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