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懂勞基法的大大 我目前任職工作的薪資算法有問題嗎?因請事假1天被扣的錢....

目前工作的地方是服務業
每天工作8小時
一個月休4天 剩下天數是上班
26天裡有8天要多加班4小時 所以是上班12小時
18天是上8小時
每個月工作時速總和算下來總共工作240小時
如果有工作滿240小時是領19200
如果做不到240小時 每少一小時是扣115元
然後工作有獎金制
一整個月下來環境整潔有做好+1200元
一整個月下來有做好店裡交代事項+1600元
一個月下來都沒有請假+全勤獎金3000元
上班伙食津貼+1000元

所以總和在這裡工作一個月總共領26000元

後來我有跟老闆請1天假 12小時班的

後來這個月的薪水減 4380元
只領21620...

老闆跟我說因為我請一天假 所以全勤沒了
然後因為是請12小時 所以115*12小時+3000元
總共減4380元...

問我有沒有問題...
我怎麼可能在老闆面前說 趕羚羊..
所以請01大大幫解惑一下...





大便在沸騰 wrote:
目前工作的地方是服務...(恕刪)


前提..我只會簡單的數學.
如果以全勤+獎金都有領到的情況下來計算的話:$26,000/240(時)=108.33(時薪)
可是老闆確扣你一小時$115...


在一種情況下,你只領到基本底薪:$19,200/240(時)=80(時薪)
可是老闆還是扣你一小時$115...


話說現在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底薪及時薪似乎都比您的高!!!
嗯....!!參看考考!!
大便在沸騰 wrote:
目前工作的地...(恕刪)


看你的文章我大便要沸騰了 比作業員還慘
可以打去勞委會或勞工局問問看.

請問你的工作是月薪制還是時薪制?

月薪制-一個月底薪是多少(不含加班費與獎金)?

時薪制-一小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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