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作的地方是服務業
每天工作8小時
一個月休4天 剩下天數是上班
26天裡有8天要多加班4小時 所以是上班12小時
18天是上8小時
每個月工作時速總和算下來總共工作240小時
如果有工作滿240小時是領19200
如果做不到240小時 每少一小時是扣115元
然後工作有獎金制
一整個月下來環境整潔有做好+1200元
一整個月下來有做好店裡交代事項+1600元
一個月下來都沒有請假+全勤獎金3000元
上班伙食津貼+1000元
所以總和在這裡工作一個月總共領26000元
後來我有跟老闆請1天假 12小時班的
後來這個月的薪水減 4380元
只領21620...
老闆跟我說因為我請一天假 所以全勤沒了
然後因為是請12小時 所以115*12小時+3000元
總共減4380元...
問我有沒有問題...
我怎麼可能在老闆面前說 趕羚羊..
所以請01大大幫解惑一下...